唐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丁绣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1月3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丁绣峰辞去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11月3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肖其放为唐山市财政局局长;
高庆利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韦远东为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郑汉军唐山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有悦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李 丽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0年11月3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学军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辞职人员名单
(2020年11月3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批准:
孙 岩辞去路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魏宝成辞去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跃明辞去遵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11月3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魏宝成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宁庆卫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杜文军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 健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六亿为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庆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 超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延峰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全荣哲、朱秋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1月3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全荣哲、朱秋华辞去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全荣哲的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朱秋华的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11月3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丽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全荣哲唐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 | 唐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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