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宅之所,固本之基,对于农村户口的人来说,宅基地就是整个家族的根本,宅基地的传承一直以来备受关心,而且在很多村集体都很容易因为宅基地的问题引起争议。
宅基地能够传承给下一代吗?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本身不能够买卖,不能被继承,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是能够被继承的,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在《继承法》中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可由继承人继承,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中也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合法财产的,其继承人理应具有继承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着宅基地之上的房屋一起被继承,同时,若宅基地上本身没有房屋,其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合乎我国房地一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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