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10月14日消息,据滨江区人民法院发布,10月13日上午,滨江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田某某等1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并当庭宣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罚和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汪某(另案处理)开始经营杭州启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更名为“启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蓝公司”),汪某担任法定代表人,下设总裁、财务、金融服务中心(后整合改名为“SK团队”)等主要部门,集团公司成员有浙江宝力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卓茂公司等子公司。同时,汪某还操控成立启蓝投资公司、启蓝资管公司等关联公司。
2014年1月以来,启蓝公司以“启蓝资管”、“启蓝投资”等名义,采用线下通过门店以及线上推广“元泰金服”APP等方式销售债权转让、私募基金份额等理财产品,通过夸大宣传、承诺支付5%-24%不等年化收益、约定回购等手段,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投资。2018年7月26日起,启蓝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兑付。经审计,启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11367775181.32元,未兑付2511333818.51元,未兑付人数达9700余人。汪某操控将非法吸收的相应款项归集至其个人、启蓝公司、元泰数据公司等其实控账户,将所吸收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公司营运、发放业务员佣金、对外投资、对外借款、购买房产、购买车辆等。
在追赃挽损方面,今年9月23日,据杭州市公安局高新区(滨江)分局对启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报显示,该案已查封房产47处,扣押汽车46辆,摩托车12辆(其中已拍卖变现汽车38辆、摩托车9辆),冻结资金17146余万元(含第一、二次车辆拍卖款)、股权104家、股票账户2个、基金1个。本案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一步开展中。
值得一提的是,启蓝控股实控人汪某在2018年12月7日被浙江省公安厅公开通缉的24名网络借贷平台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之首,其悬赏金额高达50万元。2019年初,国际刑警组织对汪麟发布红色通报。今年5月27日,据杭州公安发布消息显示,经历长达数月的追逃攻坚,5月26日终于成功将启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某缉捕回国。
据警方当时通报显示,据查,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汪某伙同他人,通过启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元泰金服”P2P平台)及其旗下百余家关联公司,利用高额利息回报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巨大。为逃避打击,汪麟等人逃至境外。
此外,2018年12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公安机关三级联动,将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的元泰金服财务人员许园园从古巴缉捕回国。许园园在悬赏名单中位列第4位,也是被抓获归案的首位悬赏境外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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