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天沐温泉谷业委会半年内第二次向市政府提请行政复议了.
01
2020年03月16日
因对宜春市住建局做出的不给予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备案的决定不服,向宜春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02
2020年06月03日
因认为市住建局和镇政府联合下发的两份“整改通知”存在无视客观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该业委会向宜春市人民政府再次提请行政复议
而这两次行政复议都得到了市政府的支持!
第一次是要求重新处理!
第二次是撤销!
业委会成立的意义是什么?业委会的职责在哪?
宜春市天沐温泉谷业委会用两次硬钢作出了回答。
下面是天沐温泉谷业委会关于《坚决拥护宜春市人民政府撤销市住建局和温汤镇政府两份错误整改通知的决定!》的完整内容:
2020年5月9日,宜春市住建局物管科和温汤镇政府(以下简称两机关)仅凭有业主投诉,不作调查核实,无视《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温汤天沐温泉谷业委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下发出两份整改通知:一份是要求业委会召集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一份是要求重新增选业委会委员。
2020年6月3日,业委会鉴于两机关联合下发的两份“整改通知”存在无视客观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向宜春市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请求宜春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销两机关错误的整改通知。2020年8月18日,宜春市人民政府做出了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两机关向天沐温泉谷业委会发布的两份错误的整改通知。
这是业委会第二次向宜春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第一次是在2020年 3月16日,因对宜春市住建局做出的不给予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备案的决定不服,向宜春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20年5月12日,宜春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由于宜春市住建局作出的不给予富思特物业公司备案的决定不符合相关法规,责令该局重新处理。
两次行政复议,市政府都支持了业委会的正当诉求,对两机关的错误行为依法进行了纠正。
第一次是要求重新处理,第二次是撤销。
尽管面对开发商及其物业公司的侵权打压、极少数别有用心者的诽谤辱骂威胁,以及个别政府官员乱作为的重重困难,业委会一直坚定地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宜春市人民政府清正廉明,秉公执法,排除干扰,先后两次依法纠正了两机关的乱作为错误。对此,我们高度赞赏和坚决拥护宜春市人民政府的决定!还对市住建局
免去物业管理科原科长邹颖职务,调离物管科表示点赞!
两机关一个作为市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一个作为属地管理政府,多次乱作为和不作为给温汤天沐温泉谷小区造成了严重混乱,使本已成为宜春市突出信访问题的本小区物业纠纷更加雪上加霜。
我们在此呼吁宜春市住建局、温汤镇政府和公安机关忠实执行宜春市人民政府的撤销决定,依法保护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与富思特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的履行,依法制止极少数人破坏小区秩序的违法行为,尽快完成镇政府托管工作组依法向业委会及富思特物业公司的交接,早日结束镇政府工作组代管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低下,乱象频发的状况,实现小区物业星级服务,业主安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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