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2020年10月4日8时19分,东坑镇长安塘某公寓住户余某(男,32岁)报警称,自己杀了人。
接警后,警方立即派出警力30人赶赴现场处置,经调查发现,余某系酒后滋事谎报警情,其并未杀人。
目前,余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500元人民币。
警方提醒
随意拨打110报警电话,不仅会占用社会应急资源,还会导致真正需要求助的群众无法呼入,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报假警、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来源 | 平安东坑
编辑 | 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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