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啥,我在杀人呢,你过来吧。”
8月30日,河南嵩县大街上,一男子持续三分钟暴打躺在地上的女子,杀完人后淡定给朋友打电话。
在微博上看到了视频,毛骨悚然,女孩死得太惨了!
两人是前男女友关系,当天晚上,他拿着水果刀去找女孩复合。
遭到女孩拒绝后,他露出狰狞面目。
有网友统计了男子行凶的过程数据。
用刀捅向女孩颈部背部,捅了七刀。
女孩倒地后,用拳头猛击女孩头部,打了11拳。
昏迷后,用脚狂跺头部,踩了17脚。
仍不罢手,又用雪糕筒狠砸头部,砸了4次。
招招致命,专攻要害。女孩毫无反抗能力,从捂着脖子求救,到最后被打到身体只剩条件反射的抽搐。
周围车辆来来往往,人群聚集围观,视频到一分多钟的时候才有一个白衣女子和男子上前阻拦了。
8月31日下午,女孩抢救无效死亡。
这段视频比所有恐怖片都让人惊悚,恐怖片是演的,凶案是真的。
女孩仅仅因为无法忍受男方不务正业,喝酒赌博,提出退婚,就被当街残忍杀害了!她98年,才22岁。
毫无疑问,这是一起极其恶劣的凶杀案件。
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凶手被警方抓捕后,竟还满脸笑容。
这种人,称他是十恶不赦的冷血杀人狂也不为过。
本以为这样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应遭受万人唾弃,人人喊打。
现实比戏剧更荒诞,悲剧引起关注后,有不少网友开始主观臆测,站在杀人凶手这边,指责受害者!
称两人分手是因为女方拿了男方的彩礼不肯退,甚至直指女孩拜金才导致杀身之祸。
女孩横死街头,死后还要遭受网络上的二次暴力。
凶手用刀用拳脚杀人,网络上的恶臭键盘侠用流言蜚语把女孩又杀了一次。
这些站在杀人犯一边,谴责受害者的语言,织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网,笼罩在受害人和家属身上。
有涉及女性被凶杀被残害的案件,就有“受害者有罪论”出现。
一次次上演,循环反复。
他们这样恫吓其他女性、羞辱受害者是有什么企图?
有个专家说,他们这样是为了告诉其他女性:
“如果你敢分手,这就是你的下场。” “你不仅是男性的附属物,男的也有权力杀了你。”
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人,请你一定要远离他们,这样的人不仅恶毒,更有可能是下一个杀人犯。
女孩的哥哥和爸爸数度崩溃,哥哥在朋友圈写下长文,字字泣血,声声落泪。
妹妹和杀人犯恋爱时全力付出,订婚宴只给了1.1万的彩礼,男的无房无车全靠妹妹养活:
妹妹看不到希望决定放手,把彩礼全部退还,杀人犯变本加厉天天吵架:
妹妹常年养着杀人犯,甚至连去云南拍婚纱照都是她出的8000块钱,爸爸跪在手术室外崩溃痛哭血压高到200:
如此灭绝人性的畜生,不仅辜负了妹妹,还残忍的把她杀害:
为了杀人犯不惜和家人翻脸,这样一心一意的女孩子,这个人渣都能下得去手。
没拜金,不图钱,彩礼早就退还了,没出轨更没对不起男方。
反而是男方死性不改,不思进取继续喝酒赌博,寒了女方的心才想退婚。
这就是一起毫无人心性的故意杀人案,无关其他!
退一万步讲,就算女方有错,就可以理所应当杀人了吗?
当家人澄清内幕后,言论又以另一种角度来施暴了。
“谁让她非找一个小混混,打死打伤才知道后悔” “现在的女孩很多都喜欢追求刺激,喜欢小混混” “为什么不喜欢我这种老实人呢” “谁让她识人不清”
让他们承认施暴者是畜生,比让他们承认自己是人还难。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个社会开始形成了一种杀人有理,施暴有理的现象。
社会上一旦出现什么恶性事件上了热搜,评论区一定会出现恶臭言论。
受害者家属都被迫上网澄清,为受害者正名,几乎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固定流程。
“受害者有罪”,“你被杀死你活该”这些论调实在太恐怖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的潜台词,就是施暴者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一个人被杀死被家暴了,还得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但凡你有点不对,就是你活该。
而且,这些言论,大多只会针对女性。
一旦有人为受害者说话,就成了万恶的女权主义。
一谈到凶手,就变成了“被逼无奈,激动了,可以理解。”
一直以来,当女性受到伤害,总是有些人不批评凶手,反倒羞辱、指责受害者。
想起之前蒋劲夫家暴女友中浦悠花事件。
当时舆论的反应,仍然历历在目:
“一个巴掌拍不响。” “这种女的打得好!” “家暴是针对家人的这女人不配!” “如果女方太作而被家暴应该是活该吧。” “把男生当冤大头还打不得你了?”
风向一度倾向家暴者。
即使中浦悠花后续发出了一张张触目惊心的被打照片,也依然苍白无力。
有网友甚至“总结”了蒋劲夫家暴合理的原因:
(1)这段感情源于中浦悠花狂追蒋劲夫; (2)爱情中蒋劲夫一心一意,中浦悠花索取与付出不成正比; (3)中浦悠花太爱玩; (4)蒋劲夫要分手,中浦悠花下跪求复合; (5)中浦悠花长期服用避孕药; (6)蒋劲夫为中浦悠花花了很多钱。
简直看得我目瞪口呆。
相信任何一个三观正常的人,都不会觉得这几条跟被打有什么直接联系。
且不论感情中孰是孰非,这种“受害者有罪论”,就是让人恶心至极。
即使你从骨子里对女性抱有偏见,也不能这样暴力对待。
对于家暴,只要出手就是渣,就是违法,就不配被原谅!
女性被强奸,一定会有人说“谁让她穿这么暴露”。男人打女人,也会有人说,女方出轨了,拜金了,走夜路了。
总之,受害者肯定有错。
你没错,他为什么打你,杀你?
三观如此扭曲,每每看到这些言论,我都感到非常无力,绝望,细思极恐。
这些人就像活在阴暗角落的蠕虫一样伺机而动,疯狂发泄自己的恶意揣测。
什么时候他们才能明白,杀人打人就是犯罪,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施暴者开脱。
女性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这种事,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上演。
在某些人眼里,女性这个标签,似乎本身就是一种污点。
在爱尔兰,曾经发生一起“可怕”的强奸案件。
说它可怕,并不在于加害方有多残忍,而是女性再次被迫沦为“有罪”的一方。
尽管受害者只有17岁。
尽管强暴者将她拖拽了30米,并在现场留下了清晰的痕迹。
尽管女孩被压倒在泥泞的地上,遭到双手掐脖子,并留下淤青。
却仍然有人认为女孩是活该。
而最惊人的一幕发生在法庭上。
被告辩护律师当众举起女孩在案发时穿的蕾丝丁字裤说道:
“你们一定要看看她穿了什么,当时,她穿着一条正面有蕾丝的丁字裤,这是否说明她是同意发生性行为的呢?”
这样的论证,可谓无耻至极!
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陪审团竟然采信了这条“推理证据”。
判决强奸犯无罪释放。
这一结果立即引发了全国民众的愤怒和抗议。
本质上,把内裤样式和当事人是否“自愿”联系起来,就是流行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荡妇羞辱。”
当性犯罪发生时,人们会指责被害人:
“让你穿丁字裤!” “被强奸是因为你穿得太性感……” “他为什么不强奸别人,就强奸你?”
好像一个人的穿着,就是她被伤害的理由。
林奕含在绝笔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写道:
“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是房思琪式的强暴。”
多少人以为,只要把一切受害人的伤痕合理化,把施暴者狰狞的笑容都藏在遮羞布下,就能粉饰太平。
可实际上,这些出于恶意的语言暴力,只会给受害者带来无尽的伤害罢了。
这个社会对女性太苛责了,而且是习惯性的。
受害者有罪论已经产生了一种惯性思维,善于把暴力犯罪转移到情感纠纷,进而合理化。
如果是毫不相识的两个人发生冲突,可能还有路人上去帮忙。
但如果是认识的人产生暴力冲突,那多数人会选择旁观,哪怕有一方要被打死。
如果再添上情感纠纷,旁观者只会更过分,就从受害女性身上找原因。
一个受害者女性要想获得同情,她必须是“完美”的。
她不能太漂亮,她不能走夜路,不能穿着暴露,甚至交往到一个品行恶劣的男朋友,她被杀了,也是她的错。
她不能有“污点”,否则她遇到伤害时,不会得到同情,身后还要背负无数罪恶骂名。而相同事情却不会发生在男性身上。
在这里无意挑起两性对立,只希望这个社会不要再苛责女性,女性可以得到平等对待,走在路上不会被人伤害。如果她遇到威胁,有人可以伸出援手,救她一命。
在男子当街行凶这个案件中,第一个冲出来施以援手的,是女性。
不是因为她有多勇敢,而是她对这个女孩有强烈共情,这才是正道的光。
而那些肆意抹黑受害者,毫无理由的为施暴者罪行开脱,企图用男女感情问题和彩礼问题掩饰残忍行凶本身的人,和杀人凶手一样可恶。
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曾在《厌女》一书中写道:
“当社会把女人塑造成圣女,她们就无法拥有正常需求和平等的权利。”
男人恋爱次数多,是天性使然,是有魅力。
而女人恋爱多,就是淫荡,就是道德败坏。
总之,女性身上不能有“污点”,只能圣洁美丽,纯真善良。
否则就会被绑在耻辱柱上,受到世界的蔑视。
时至今日,虽然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在不断提高,但要真正达到跟男性完全对等,还差的很多。
但是想要达成这一目标,就必须我们每个人勇敢发声,共同努力。
2018年8月1日,慈溪市浒山街道的一家超市,一位女孩兴高采烈地玩着娃娃机,一名男子在她身后站定伸出匕首,直接将她割喉。
她才22岁,是一名受人爱戴的舞蹈老师。
还是浙江省慈溪市舞蹈家协会会员,此前曾因在杭州西湖船上的一段即兴舞蹈表现,获得百万点赞,是个拥有众多粉丝的网红。
现场惨烈到不敢直视,杀人犯镇定自若地伪造了自己是精神病的假象。
而最终,天理昭昭,舆论滔天。
杀人犯一审被判处死刑,实在是大快人心。
只有坚决严惩这些杀人犯,受害者的灵魂才会得以告慰。
绝不饶恕,只有绝不饶恕,人间才会有光明。
而这一切也告诉我们,我们的发声是有用的。
我们改变不了任何人,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
别人不会为我们争取,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够争取。
在文章开头的杀人案中,第一个上去劝阻的路人,就是一名女性。
她不顾危险,一次次用言语和肢体制止凶手。
看视频的时候真的很担心杀人犯拿刀去捅她,她也一定想过无数次,可她仍然想要保护倒在地上的女孩。
她实在是太勇敢、太善良了。
面对歹徒的屠刀,她毫不畏惧。
小小的身体却显得异常高大、铁骨铮铮。
当然,遇到这种情况最重要的还是要保护好自己,在自身安全得已保障的前提下,再考虑帮助别人。
不过也正因为有这样勇敢站出来的女性,无声地讽刺着那些在网上对受害女孩羞辱批评的男人,我们才更加确信,很快,“妇女能顶半边天”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硬道理。
我们来到这世上,就没有人能独善其身,没有人真的可以活成一座孤岛,哪怕你只想着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田,谁敢保证变态不会丢个火把烧掉这一亩三分地呢?
别人无辜成为受害真的不是活该倒霉,而是我们碰巧还好好活着。
不一定非要见义勇为,但不要做那个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
万一哪一天不巧自己经历过,那时才明白自己说过的“受害者有罪论”有多混蛋。
最后,想要网上最触动的话来总结:"姑娘,你来人间这一趟,真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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