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赋制度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存在的时间非常悠久,在我国古代,军赋制度主要是帝王向下属征发兵役和一些军事用品的一种形式。春秋时期的军赋制度主要包括“田税、军赋、力役”,春秋时期的军赋制度是与“田制”相互结合而成的,主要通过征调的方式,满足军事上人力、物力的需求。在春秋时期各诸侯相互争霸的大背景下,军赋制度随着各方面的影响出现了大变革。
一、春秋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一段社会大变革的阶段,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各国变法的步伐不断加快,“军赋制度”随之发生改变
春秋时期,由于长期受西周“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级从属关系的影响,导致春秋时期,礼乐制度遭到破坏,奴隶制度面临瓦解,在此情况下,我国古代开始了封建制度的管理模式,使社会动荡不安,战乱四起。
各个诸侯国在自己管辖的区域拥有一定的军事实力,使周王朝势力不断地衰弱,根本无法控制各诸侯国之间的稳定,使各诸侯国相互争夺霸主,出现了“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宋襄公”春秋五霸,从而引发了一场长达一百多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诸侯争霸战争。
周幽王在位期间,非常宠幸自己的爱妃褒姒,为了能够让褒姒一笑,听从了一位大臣的建议,点燃了敌寇侵犯时的紧急军事信号烽火台,于是各诸侯们就带着自己的千军万马前来保护周王朝,周幽王一连几次用“狼来了”的故事,戏弄诸侯,各诸侯们也渐渐地不在相信周幽王,最终“烽火戏诸侯”害死了周幽王,导致分封制走向了瓦解。
西周时期,由于分封制与宗法制的瓦解,使春秋时期进入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段百家争鸣、人才辈出、学术风气活跃的时代。春秋时期,社会环境动荡不安、社会变革愈演愈烈,使思想界十分活跃,许多的思想家从不同社会角度分析自己的学术见解,从而形成"百家争鸣"的思想文化局面。
与此同时,各诸侯国也急需学术思想,大力招揽各路知识分子,治理社会秩序,一切都为争霸创作有利条件,使"士"阶级蔚然成风,出现“诸子百家”和“三教九流”等学术思想。
春秋时期,诸侯国以“大吐小、强欺弱”的方式争夺霸主,结束了等级关系的奴隶社会,进入了封建社会的统治,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春秋争霸无意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经济上铁器的运用、牛耕的出现,“土地私有制”取代“井田制”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确立了各国变法的基础。诸侯争霸在政治上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加快了各诸侯国变法的脚步,因此军赋制度受到很大的冲击,随之发生变化。
二、春秋时期军赋制度总体分“两步走”,由于各诸侯国性质不同,导致不同诸侯国的军赋制度先后交替进行,从“初税亩”到“用田赋”应运而生
(一)第一步改变当前税制,第二步对“野”征发军赋
春秋时期,由于文化思想的空前活跃和文学艺术的繁荣,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阶级关系也发生了变革,使“士”阶层的兴起和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强大,以及夏、商、西周时期优秀的科技文化成果等因素,这些都为春秋时期军赋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兵农合一”和“军政结合”的春秋社会环境下,军赋仅仅是各诸侯国军队赖以生存的军事费用和军事装备,军赋制度也是军事管理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春秋时期,各诸侯国有着不同的社会性质,虽然各诸侯国在军赋制度上存在分歧,但是对于军赋制度的改革基本上都采取了“两步走”的模式。
春秋时期军赋制度的“两步走”,第一步需要做的就是改变当前的税制,第二步需要做的就是对"野"征发军赋。各诸侯国所采取的“两步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都使各国的军事发展有着明显的进步。
齐国作为春秋时期诸侯国之一,自从姜子牙封国建邦以来,齐国便是煮盐垦田、兵甲数足、国富一方。公元前685年,管仲作为齐国时期政治家、军事家,为了齐国的发展采取了“相地而衰征”的新税法,实际上就是按照土质的好与坏、产量的高与低来决定赋税征收的标准。
在军赋制度上采取“作内政而寄军令”的原则,“参其国而伍其鄙”的措施,这种社会经营与军事作战相结合的军赋制度,为齐国后来争霸做了充分的准备。
公元前645年,春秋时期晋国统治者推行“作爰田”和“作州兵”,“作爰田”是一种轻松闲暇的军赋耕作,在某种说法上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作州兵”又称“缮甲兵”,就是在晋国各州实行一种新的兵制,在某种意思上允许各州拥有兵权。
(二)井田制遭到破坏,诸侯国的强烈需求,从“初税亩”到“用地赋”应运而生
公元前632年,楚、晋两国争夺霸主,史称“城濮之战”,最终晋军打败楚军,实现了晋国称霸的第一步。虽然狐偃和重耳两人在此次战争中贡献重大,但是“作爰田”和“作州兵”的军赋作用也功不可没。
春秋时期,由于“井田制”遭受破坏,当时赋税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公元前594年,鲁国进行赋税改革,在全国各地推行“初税亩”的赋税制度,在此期间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以及对外争霸经济的需要。
无论是田的类型是“公”还是“私”,一律按照田亩收税,“初税亩”在鲁国的实施可以说非常成功。公元590年,鲁国在“初税亩”的推行之后,又实行了“作丘甲”以“丘”为单位,按照丘的数量来征发车、马、兵甲的制度。
公元前548年,尹子木整顿了“田制”,除此之外“军赋”也同时进行改革,根据百姓的收入进行合理的征集军赋,也就是所谓的“量入修赋”,改变了“国人”的赋税,土地私有制得到承认,又对“野”进行了征发赋税,对楚国的军赋制度改革来说也算是一举两得。
楚国后期,实行“井衍沃”的军赋制度,“井衍沃”能够因地制宜,依据楚国的地理位置、军事实力、社会变迁等情况,使楚国的发展能够及时查漏补缺。
春秋时期,郑国相对其他国家来说实力比较弱了些,身处楚、晋两国之间,经常受到强国的欺压。子产在郑国为政期间,子产很清楚郑国制度的因循守旧,如果不及时进行改革,将会面临万劫不复的灾难,最终也会成为诸侯争霸的牺牲品。
子产在军赋制度上首先“整顿三农”,理清土地得所有权、重新划分田地和国道,其次团结和组织农民,打破了奴隶社会的军赋制度。公元前538年郑国又推行“作丘赋”,虽用田亩征发军赋,但以“丘”作为单位,一“丘”可换一匹马和三头牛。
鲁国在经过“初税亩”和“作丘甲”军赋制度成功改革之下,以及其他国家进行一系列的军赋改革之后,在春秋后期,鲁国季康子在不断总结之前军赋制度前提下,又推行了一种新的军赋制度“用田赋”。
“丘赋之法,因其田财,通出马一匹,牛三头。今欲别其田与家财,各为一赋,故言田
赋。”
——《左传》
“用田赋”改变了以往军赋改革“两步走”的基本模式,主要从军赋起征的形式进行改革,按照田亩的数量来进行征收军赋。春秋时期,大环境的推动使得军赋制度发生重大的改变,从“初税亩”到“用田赋”应运而生,也是符合当时各诸侯国的需求的。
三、前期各诸侯在“军赋制度”上缺乏系统的认识,后期从军赋起征形式进行变革,采取以田亩征收军赋,不仅增强诸侯国的实力,对后世军赋改革起到借鉴作用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能够根据自己国家的社会情况进行军赋制度的改革,可以说是历史进步的一大步。虽然各国军赋改革在当时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很好的将社会需求和军事需要相结合,促进了各国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土地的合理划分,满足争霸的需求,更重要的是适应了时代变迁的潮流。
在各国进行“两步走”的军赋制度改革之下,看似完美无缺的军赋制度,其实也存在着系统严谨性的弊端,最终还是没有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春秋后期,鲁国的“用田赋”在当时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军赋制度的改革,不仅能够在如此复杂的社会变迁应运而生,又能够改变以往的军赋改革的性质,正所谓“ 初税亩” 开其端,“用田赋” 终其果。
这场席卷各国的“用田赋”军赋制度改革,不仅增强了鲁国在各方面的实力,而且也给其他诸侯国增加了财力、军力和物力的基础,与此同时,使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的争霸也愈演愈烈。鲁国的“用田赋”对后世的军赋制度的改革也起到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周礼》
《左传》
《孙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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