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香港一名16岁女子携带乙醇、消毒药水、白电油等汽油弹原料到天水围张贴海报,她早前承认“持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法官水佳丽判其12个月感化令。香港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今年9月23日到高等法院申请复核刑罚。
据悉,上诉庭3名法官称,水佳丽判刑时只索取感化报告,没有索取教导所等一系列报告,排除判处拘留式刑罚的选择,属于手法出错。现把案件押后至10月13日再处理,以待为女子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林颖茜称,水佳丽没有充分考虑女子持有涉案物品的意图,过于注重本案物品为未组装完成的汽油弹,而水佳丽判刑时也忽略阻吓性、惩罚性及保护社会等判刑因素,过于注重女子的家庭及学业背景。
林颖茜认为,案件适宜判处拘留式刑罚,建议上诉庭将女子改判入更生中心(代替监禁的刑罚,适合14岁至20岁的犯人),以助更正少女的价值观,及增强其守法意识,亦比感化令更为有阻吓性的刑罚。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