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7号)(以下简称“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624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发行人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0306629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刘骏、田来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966583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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