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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女干部赴疆任副省级,公安厅一把手跻身省级常委,新疆近期密集官宣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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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新疆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名单。其中,孙红梅、刘苏社被任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注意到,孙红梅出生于1970年,辽宁北票人,满族。此前,长期在内蒙古任职。在此次赴疆之前,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孙红梅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一职。

9月1日晚,新疆新闻联播截图

刘苏社出生于1967年10月,陕西杨陵人,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院农村金融专业,毕业后在原国家计委和国家发改委工作多年,曾任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副司长、司长,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等职。2017年6月,他出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局长。

为新疆首位“70后”省部级,29年职业生涯在内蒙古

目前,新疆党委班子中尚无“70后”官员,也就是说,孙红梅是新疆党政班子中,首位“70后”副省级官员。

简历显示,孙红梅1991年7月大学毕业于内蒙古大学电子学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毕业。大学毕业之后,她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工作。2004年6月,她的职位已至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其间,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挂职任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督察处、办信处副处长。

2011年8月,孙红梅首次赴地市任职,任包头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6年10月,她出任包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7年5月,孙红梅回到呼和浩特,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党委政府考核办专职副主任,明确为正厅级。2018年9月,她出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直至此次赴任新疆。

图:内蒙古新闻网

在2019年前后,孙红梅还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今年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第三次“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自治区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孙红梅介绍了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2019年8月10日,内蒙古日报曾刊发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的孙红梅的文章。文中写到——

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组工干部尤其需要初心不改的执着与担当。要把守初心担使命体现到坚守政治信仰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主题教育规定内容,自觉向时代楷模对标对表,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中践行初心和使命。要把守初心担使命体现到勇于担当作为上,坚持登高望远、守正创新,自觉把工作放在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以自我革命精神检视和整改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争创一流业绩。要把守初心担使命体现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上,坚持党性原则,提高党性修养,出以公心、秉公用权;坚持遵规守纪,不断改进作风,平实平和扎实履职;坚持提升境界格局,提升专业能力,培树专业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

时隔22年,新疆公安厅再有一把手跻身省级常委

据媒体昨日公开报道,目前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的王明山已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

王明山,男,汉族,1964年1月生,今年56岁,甘肃武威人,1986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新疆大学物理系无线电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王明山毕业于新疆大学。1982年9月,18岁的王明山到新疆大学物理系无线电专业学习,毕业后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地区公安处工作,从那时起至今,他在新疆工作了34年。

王明山的履新,也意味着自1998年之后,再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一把手跻身省级常委。

伴随着孙红梅、刘苏社的履新,新疆政府班子中的副主席增至11人,除了孙、刘之外,还有:

艾尔肯·吐尼亚孜(1961年12月生,任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彭家瑞(1961年4月生,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

张春林(1965年2月生,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自治区对口援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吉尔拉·衣沙木丁(1962年6月生)

赵冲久(1965年5月生)

赵青(1961年10月生)

王明山(1964年1月生,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刚跻身省级常委)

芒力克 · 斯依提(1962年9月生)

哈德尔别克 · 哈木扎(1961年12月生)

70后省部级有哪些

综合公开信息显示,孙红梅此番跨省份晋升后,“70后”副省部级女干部人数增至3人。其他两人为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汪鸿雁,和福建省副省长郭宁宁。

福建省副省长郭宁宁

目前,31省区市至少有40位“70后”省部级干部,包括近期履新的孙红梅、陈通(上海市副市长,生于1972年10月)、刘洪建(云南省副省长,生于1973年1月)、奇巴图(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生于1971年9月)、崔永辉(福建省副省长,生于1970年11月)等。

此外,出生于1973年1月的哈尔滨电气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谢卫江近日已南下工作,任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

上述40人以省级政府副职为主,并有5位省级党委常委,分别是: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连茂君;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刘强;上海市委常委、秘书长诸葛宇杰;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刘捷;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时光辉。

还有一位“70后”副省级干部,为全国首位“70后”副省级城市市长——大连市市长陈绍旺。

新疆今日发布一批人员任免

除了孙红梅和刘苏社的最新任免,新疆今日同时发布一批人员任免名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来源:新疆日报)

(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帕尔哈提·托乎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

任命吴宏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研室主任职务。

(三)

任命严心鹏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研室主任。

(四)

免去周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五)

免去巴格特·阿曼别克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六)

免去迪力夏提·克然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七)

任命刘艳(女)、杨海凤(女)、丛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范文盛、阿卜杜吉力力·阿卜来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刘超、瞿红艳(女)、张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石德胜、杨森、帕霞姑丽·赛迪尔丁(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依明江·扎日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免去何晓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任命魏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四)

任命李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热依汗古丽·阿斯木(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庭长职务。

任命魏春霞(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叶敏(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谭婷(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明金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侯晖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维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吐尔逊江·买买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吾丽亚提·艾比不拉(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易湘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木合甫力·买买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赵亚丽(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戴昀杞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李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李全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艾力·阿吾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居艾提·沙木沙克、孙朝红(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海尔尼沙·麦麦提(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陈春香(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马文涛、吾买尔江·司马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曹燕燕(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阿布都尼牙孜·卡德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黄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古扎力努尔·阿布都热西提(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蒋子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任命贺双龙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周虹(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万钧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汤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麦尔耶姆古丽·伊斯拉木(女)、苗艳红(女)、胡美媛(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杨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乔剑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阿里·吐依洪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董占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有鹏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田耘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肖国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文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云丽(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田茵(女)、马婕妤(女)、迪力木拉提·依布拉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麦合木提·阿布都克热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松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凤珍(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薛红(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古兰拜尔·吐尔逊(女)、艾拉依木·艾买提(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丹瑛(女)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阿力木·肉孜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路立伟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冯明(女)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史瑾(女)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苏国强为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宗宇为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刘明星为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阿依夏木古丽·阿不都热依木(女)、石敏娜(女)为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曾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李忠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

任命孟凡豪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曹超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副检察长。

任命张心慧(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七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崔娜(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七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晓江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九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王立波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周勇的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林贵、王勇、吐鲁洪·牙合牙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洪晓、吾买尔·艾买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万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运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云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师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宋茂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杜英杰、阿不都艾尼·米拉孜木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谢洪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哈斯叶提·阿布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沈建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二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解建强、文华(女)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聂新华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茂林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七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陈立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九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资料来源:新疆日报、长安街知事、澎湃新闻、政知道、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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