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标题《【以案示警】沉迷股市后盯上公款,昔日有为干部何以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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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龙泉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龙泉市科技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柳兆鹏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被告人柳兆鹏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
审理现场
以案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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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柳兆鹏在同事、亲朋眼中,一直是工作勤勉、认真负责的人。细看他的工作经历,从一名教师到副校长、副局长,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努力工作过来的。那么,这样一个兢兢业业的人,是如何一步一步失足成恨的呢?
据柳兆鹏本人表述,其在几年前看到股市行情较好,就萌生去股市里赚一笔的想法。但没想到的是,进股市后自己的资金被套牢了,而自己同时也深陷炒股不能自拔。贪欲之下,他最终盯上了分管公司,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侵吞、挪用公款用于炒股,更是收受其管理的公司负责人所送贿赂,以致锒铛入狱,辜负了党和人民群众对其的期望。
权力与诱惑同在,本案带给我们的启示是深刻的。一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之心,树牢底线意识。私欲膨胀,逐渐散失操守信念,不惜以身试法,正是因为缺少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对党组织的敬畏之心、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之心,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要有正确的功过是非观。习近平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教育党员干部:“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柳兆鹏也曾是一名肯干事能干事,有贡献有成绩的领导干部。我们应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曾经的成绩功劳并不是犯罪的理由和借口,更不是逃脱法律制裁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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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永远在路上,不要心存侥幸,对于不收敛、不收手,肆意逾越法律红线的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不顾法纪、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龙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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