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工信厅和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就业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83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扶贫〔2020〕20号)、陇西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帮扶资金安排意见》(陇脱贫领发〔2020〕14号)和陇西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对部分扶贫项目调整的通知》(陇脱贫领发〔2020〕21号)和县政府有关精神,经外出务工人员申请、乡镇申报、县人社和扶贫部门审核,经研究,拟对符合条件的李爱东等1323名外出务工人员发放交通补助。现将拟享受补助的人员名单及具体补助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影响公示对象享受补助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核查处理。如不存在影响享受发放交通补助的问题,将通过农户“一折通”进行发放。
一、公示对象(具体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0年9月17日至9月24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陇西县劳务工作办公室
地 址:陇西县巩昌镇渭州路人社大楼8楼
电 话:0932-6622345
传 真:0932-6615866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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