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原长江证券公募基金营销经理何琳违法买卖股票被罚款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何琳任职期间买卖股票还亏了2.9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显示,何琳在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任长江证券公募基金营销经理期间,利用其本人帐户及其母亲帐户买卖股票,于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期间合计成交金额167.9万元,亏损29486.33元。
经调查后,深圳证监局认定何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因此,责令何琳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5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何琳已于2016年从长江证券离职,离职备案日期为2016年2月17日。2017年8月,何琳入职东吴证券,并于2019年12月31日离职。目前,其一般证券业务执业证书处于离职注销状态。
据了解,何琳任职的长江证券成立于1991年,注册资本为55.3亿元,于2007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当前,长江证券旗下拥有7家全资和控参股子公司以及32家分公司、250家证券营业部与21家期货分支机构。
根据长江证券2019年年报,其报告期营业收入70.3亿元,同比增长6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亿元,同比增长547.66%。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3.66亿元,同比下降43.53%;净利润4.26亿元,同比下降44.29%。
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长江证券共完成IPO主承销8家,市场排名第9位;募资金额达到73.87亿,同比增长410.15%。债券业务方面,全年主承销企业债18只,承销规模114.3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长江证券在公司内控、资管业务方面频曝漏洞。据了解,2018年初以来,长江证券多次被监管机构下发监管函。仅今年以来,长江证券已经收到了3张罚单,均涉及员工相关违法违规。
今年3月30日,长江证券因下属部分营业部异常交易监控分析不到位,个别经纪人存在违规代客理财的情况,且在经纪人合同有效期间,担任多家公司法人、股东或高管,营业部对此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和监控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4月27日,广东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长江证券广州天河北路证券营业部员工张某因任职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并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此外,今年3月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2019年底判决的内幕交易案显示,任长江证券副总裁、北京代表处负责人的吴丕斌,在该证券公司借壳上市期间,通过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获利702万元。
法院认为,吴丕斌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02万元;冻结长江证券公司公益慈善基金会账户中涉案钱款约1500万元,其中702万作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后上缴国库,702万元折抵所判罚金。
资料显示,2006年,长江证券要上市的消息传出。但因2005年年报为亏损,长江证券只有通过借壳才能快速实现上市。其中,东湖高新、武汉石油、石炼化、烽火通信等等15家公司进入备选。
2006年3月,长江证券选定了石炼化作为资产重组对象,而吴丕斌在同年4月任命为长江证券副总裁、北京办事处负责人,参与本次资产重组。9月13日,双方重组方案初步确定。此后,吴丕斌还参与了合作备忘录和保密协议的签署。
直至2006年12月9日,石炼化才正式公告了此次资产重组事件。经过证监会认定,石炼化重组事宜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消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06年9月13日,至同年12月9日公开,吴丕斌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期间,吴丕斌利用内幕消息买入石炼化的股票,交易金额共计156万余元,非法获利702.05万元。据了解,因收到了敲诈短信,吴丕斌便把获利金额捐给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新成立)。
2009年8月,吴丕斌从长江证券离职。2016年11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对吴某某内幕交易案立案侦查。2019年9月,吴丕斌被抓获归案,并对其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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