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田参军
小编的话:8月10日,从受害女孩母亲和代理律师处获悉,“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小淇案做出民事诉讼判决,“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此外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田参军(顺便说一下吧,就是当年李天一案受害人杨某某的律师)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民事诉讼的主要诉求是民事赔偿和道歉,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和误工费等,合计100余万元。”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杀害同小区居民10岁女孩小淇,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被害10岁女孩小淇一路走好
事件回顾:2019年10月20日3时许,年仅10岁的小女孩淇淇在上辅导班回来的路上,被13岁的男孩诱骗到了家中,并且意图对淇淇不轨,在遭到淇淇的激烈反抗之后,男孩竟然用刀对淇淇连续砍了7刀,最终导致淇淇流血过多而亡。杀人之后,男孩将淇淇的尸体用黑色大垃圾袋装着扔到了小区绿化带的灌木丛中,并且在尸体上放了一些垃圾。13岁男孩名字叫蔡某某,身高170厘米,体重超过130斤,一看就像大人一样。据蔡某某的同学以及小区邻居介绍,蔡某某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不安分的“不良少年”。他在小区内尾随过别的女孩,还强行抱过年轻的女性,给别人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而且他的父母蛮不讲理,一直说是别的女孩故意勾引他们的儿子。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也都说蔡某某在学校的行为很不好,经常占女生的便宜,还偷抱女生。
抛尸现场在小区绿化带灌木丛
8月10日,记者从受害女童小淇家属处获得一份“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该份判决书盖有“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公章,落款时间显示为8月5日。判决书显示,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为:“被害人小淇出生于2009年5月18日。2019年10月20日3时许,被告蔡某某将小淇骗至家中,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将其杀害。”
这身板哪里是个孩子啊
案发时被告蔡某某未满14周岁,“大连市公安局”于2019年10月24日作出“大公收决字[2019]第1号《收容教养决定书》”,认定被告蔡某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致小淇死亡,决定对被告蔡某某“收容教养三年”。2020年1月3日,小淇家人来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诉讼。5月9日上午,“小淇被杀案”民事诉讼部分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此案不公开审理,当天被告蔡某某家属无一人出庭。
悲愤家属意难平
看看网友们愤怒的评论:“要是能捐款筹集128万判男孩死刑就好了”“收容所关三年,出来16岁,然后又可以为所欲为了”“ 改不好的,南京奸杀9岁女童的嫌疑人第一次犯案未成年,出来以后继续奸杀”“能不能拿到钱,还是问题啊”“未成年杀人都不用坐牢,这是纵容少年犯罪”“128万买不回别人家的宝贝啊”“父母教育缺失造成另一个家庭养育了10年的宝贝女儿无辜丧生,这种情况多少钱都无法弥补家庭的悲怆!而且案犯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犯罪,以命抵命才公平”“刑法需要考虑,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年龄下调,十三岁就敢奸杀,以后还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淇淇妈妈终日以泪洗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