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36年三月,郑国执政的大夫子产,将郑国的刑法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所有人公布。在此之前,中国从来没有公布过法律,也没有公布过其他制度文书。子产的这次“铸刑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也是中国政治史上的里程碑式的事件。这在现代人看来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在当时掀起了轩然大波。
从秘密到公开
“铸刑鼎”后,晋国的大夫叔向写信痛斥子产。郑国因公布法律招致了晋国的批评,而且写信的叔向还是子产的好朋友,可见这件事情在当时影响有多大。叔向在信中的反对意见,基本上就是当时中国社会反对公布法律的意见总结。大致意思是这样的:叔向认为君王治国依靠的是礼法,而不是刑罚。应该道德来约束,而不是依靠力量。意思就是担心老百姓了解法律后滋生争强好胜的心思,忘记了谦和礼让的性情。
叔向接着又说,一旦公布法律让百姓了解之后,就会让很多百姓钻空子来谋取私利。毕竟法律不可能包管一切,不可能是万能的。而最重要的是百姓会利用法律条文来对抗贵族和官员,助长老百姓的侥幸心理、争斗心理,到时候局面就会失控了。反之,如果老百姓不知道法律的内容,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同时,统治者还可以把不公开的法律当作治理百姓的工具。人们知道了法律,就会大作文字游戏;就会为了自己的私利与官府、他人进行争辩,这就会造成种种争端,犯法的人就会多起来。
对于叔向的这一通批评,子产的回复很简单,只有两句话。第一句是“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子产先是谦虚地表示自己没有像叔向考虑得那么长远,只是出于“救世”的目的。因为子产和叔向所处的地位不同,叔向是晋国普通的大夫,而子产是郑国的执政。两者身份的不同,所遇到的情况也不同。而且当时的郑国是中原地区的一个小国,四周都是大国。而郑国地势又是一马平川,无险可守,经常成为大国争霸的战场。作为郑国的执政,子产必须周旋在各个强国之间,摆事实,讲道理,为郑国争取生存环境。郑国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交通发达,商贸往来繁密,是一个社会流动性大,商人等新社会阶层力量强的国家。郑国可以通过吸引商贸、招揽新式人才等方式来提升国力,图强生存。那为了实现这一点,公布成文法,坦诚地吸引各方力量就是子产的目的了。
第二句话是“既不承命,敢忘大惠!”就是说我不能接受您的意见,我还是要公布刑法,这是现实情况决定的,我非常感谢叔向大夫您的来信。
总的来说,子产公布法律就会破坏当时现有的政治格局,侵害了贵族利益。事实上,在子产铸刑鼎事件之前,中国一直实行“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统治阶层都认为法律应该保密,不应该公之于众。一旦平民百姓知道法律的确切内容,就可以知道官员审判案件时是否合理合法,这样,就有一股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着官员的言行。老百姓也就不会俯首听命于贵族和官员的任意摆布,贵族们的权威就受到了极大的侵害,等级森严的社会结构就受到了极大的冲突。
而且,当时的统治阶级认为,人们一旦知道了法律条文,就会现实地专注于法律,只求免于犯罪,不再看重道德,遵守礼仪,这样就会渐渐就失去内心的廉耻,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就降低了。叔向向往的理想社会是人人讲仁爱,家家谈道德,全社会都有超高的道德水平,没有违道德的言行和冲突争斗的情况。在建设这样的理想社会的过程中,道德、礼法、说教等是主要的手段,法律是次要的,刑罚更是不应该公布于世。
道德与法律的争论,也许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永恒话题。子产也承认道德、礼法的重要性,他曾说过:“德,国家之基也。”在和大国周旋的过程中,子产也多次利用礼法制度来为郑国争取权益。但,不同的时代背景,不同的身份处境,对道德与法律两者的关系的侧重也有所不同。比如,叔向所在的晋国,是当时的超级大国,根本不存在生存压力问题,所以容易倾向于高扬道德的旗帜;而像郑国等挣扎在大国面前的小国而言,道德拯救不了自己,只能依靠务实的态度生存图强。这是子产和叔向两位好朋友意见相左的一个现实背景。后世参与道德与法律争论的很多人,也难免因为所处时代、局势和身份地位的不同而发出不同的声音。
结语
人们可以因为现实情况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意见,但是不能忽视一些本质的内容。比如,叔向等人可以站在道德立场上反对公开法律,但是不能忽视秘密执法对平民和奴隶阶层的侵害。贵族把法律垄断在自己的手里,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贵族阶层的利益。但广大的平民和奴隶就会成为任由贵族官员宰割的羔羊,他们的权益一点都得不到保障,他们对自己言行的是否得体缺少相应的判断标准,这样如何让他们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去?也许事实正如叔向说的那样,公布成文法会逐渐降低社会的道德水平,但当时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这一点绝对是“得大于失”。要知道,这个世界不仅仅只有权贵,权贵是置身于平民百姓的汪洋大海之中的。只有保障大众权益,才是真正符合道德的。
子产治理郑国二十年。在他的执政期间,郑国虽然面临南北征战,但周旋在晋楚两个霸权之间,处置得宜,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尊严得到了保障。子产的种种改革还让郑国的国力有所增长,郑国也并没有陷入刑狱遍地、贿赂公行的境地,更没有亡国。讽刺的是,子产“铸刑鼎”后不久,晋国也开始铸造铁鼎,公布刑书。可见,公开法律,让政治公开透明运行成为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子产的改革,开启了春秋、战国时期种种改革的序幕。子产的“铸刑鼎”也开启了诸多政治讨论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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