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离婚率一路攀升,很多人在纠结“我到底要不要离婚?”
而另一部分人抓狂的是:
“我已经打定主意要离婚,可是对方不配合,这个婚我要怎么离?”
“你要离婚的话,我就带着孩子一起去死。”
“想离?可以啊!拿五百万来!”
“要离你自己去离吧,反正我是不会跟你离的!”
想要离但是离不成的的案例很多。
相比于离婚,结婚可就简单了很多。
两个人看对眼了,拿上身份证、户口本,拍张照片,
去到民政局领个证、盖个戳,婚姻关系就算是成立了。
可离婚却不一样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离婚可能就会变成一个拉锯战。
1、 离婚已经太难了,还需要“冷静期”?
当“深圳离婚预约难,一号难求”冲上热搜时。
另一边,为了减少离婚冲动,民法典草案拟引入“离婚冷静期”:
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其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申请登记。即使这个离婚冷静期只用于协议婚。
不少人表示,离婚已经太难了,还需要再冷静?
而且更多的夫妻,早在他们迈入民政局决定去离婚的那一刻,往往已经冷静了不止一个月。
不少离过婚的当事人说过,离过一次婚,就像是被扒了一层皮。
如今的速食婚姻已经不再像是破衣服破裤子,缝缝补补又三年。
越来越多的人发现靠委屈求全维系婚姻,已经越发不管用。
对于那些认为离婚冷静期是在干涉婚姻自由的人来说,离婚变得更加困难!
2、第一次起诉,基本不会判离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协议离婚,但是协议成功的可能性一般不大,那就只能进行第二步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一审被判不离的概率非常高。
而二次诉讼,要等第一次判决书生效6个月以后。
所以诉讼离婚,前前后后加起来,大概要长达1年到1年半的时间。
而你要证明“对方在婚姻上有实质性错误的行为”,就需要拿出证据,接下来就可能是第三次、第五次起诉离婚。
单方面不想跟对方过下去了没用,还得一步步走程序,才能从令人窒息的婚姻关系里逃离出来。
3、家暴、出轨也需要及时保存证据
实际案例中,我们很多当事人因为准备不足,对方家暴、出轨想要离婚,但是没有证据支持。
到了离婚当口,取证难度就很大了,想要请求赔偿更得不到支持。
妻子说丈夫出轨了,但是没有证据,丈夫说自己只是在和朋友打夜光麻将。
在无数被出轨被家暴的当事人身上,我们吐血总结的一条就是:这种事情一定要在初见端倪的时候,就开始有意识地搜集证据。
出轨就包括对方与第三者的婚外情照片、聊天通话记录等,当然前提得是证据合法。
家暴取证就包括:医院检查、治疗记录、报案回执、伤情鉴定等掌握了足够多的证据。
只有掌握足够的证据,在离婚谈判中会有更充分的底气,主张损害赔偿和争取孩子抚养权。
4、孩子抚养权:父母战争爆发
怎么“分孩子”,是有孩家庭离婚时的高难度问题。
我们遇到过为了争到孩子抚养权,恨不得在法庭上互扯头花、法庭外大打出手的。
也遇到过“如果再多看一眼都是罪过”的夫妻,谁都不想搭理孩子,觉得孩子是耽误自己未来的拖油瓶的。
有对小年轻,相亲认识,看对眼了就领证结婚生娃,一切按部就班,按程序办事,一开始还有点新鲜感来维持热情。
然而俩人因为缺少感情基础,甚至互相都没有建立太深厚的认知,所以婚姻走向崩盘,孩子自然也都是不想要的。
男方本来就玩性大,平时也不怎么管孩子,女方更是自己都还是个孩子,离婚等于恢复单身不香吗?
都不想要,于是这婚也没法判离。
很多人会不理解,爱就结婚不爱就离,很难吗?
但作为律师还是想说,有时候不是法官无情,而是因为,在这场父母战争里,孩子是最无辜的受害者。
看到孩子像踢皮球一样滚来滚去,这样的父母别说一次没法判离,就是来个三五次,法官还是雷打不动地维持态度。
负责任的律师和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沟通时,也一定会拼尽全力争取让两方在孩子的问题上达成一致。
这其实也给很多相似处境的人提了个醒,结婚离婚来去自由,但一旦有了孩子就有了约束条件,没人会陪你任性。
5、夫妻共同财产:漫长的拉锯战
钱不求多,够分就好。
同林鸟一旦萌生各自飞的想法,感情就该抛在一边,“我能得到多少钱?”
看狗血夫妇李国庆和俞渝,因为涉及的财务资本实在广阔,离婚变成了一场推拉战,就看谁能在这场博弈里胜出。
那些婚姻已经破裂,但因为利益和金钱捆绑的名人们也是这样,离婚不是自己想离就能离。
生活中的普通人没那么雄厚的资本,情况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人性在金钱面前不值一提。
结婚时房子是谁付的首付,婚后有没有一起共同还贷?
还贷的银行流水还在不在?我出了装修钱房子不给我分一半合适吗?银行卡归你车子归我是否公平?......
光是这样排列组合式的灵魂发问,就有足够折腾的,钱谈不拢,这婚暂时没法离,就耗着呗谁怕谁。
就好比,我们还接触过的一个案子,男方深知被起诉至法庭,如果一口咬定绝不同意,第一次判决一定会如了他的意。
为什么不肯离?因为钱没谈拢。
毕竟现在有一种离婚叫“钱到位了才能离”,还有一种夫妻共同财产叫“共同财产是我的,共同债务是你的”。
6、如果是军婚,离婚更麻烦
军婚夫妻,是不大容易离婚的。
因为现役军人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什么意思?只要你的军人丈夫没和第三人同居,没有对你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没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那么,即便他是同性恋,你们过着无性婚姻;
即便你们三观背离、性格不合、婆媳矛盾剧烈,你也要征得对方的同意才能顺利离婚。
没办法,法律也要激励着军人配偶理解和支持军人安心服役、多作贡献,所以要做此保护。
那么,一小部分人的自由就要被牺牲。
办理的离婚案件中,经常听到当事人的诉苦:丈夫外遇了不肯回家也不肯离婚;还有的丈夫听到离婚,就根本找不到对方的人。
怎么办?
一定要注意:
1、当在婚姻中察觉到权利受到侵害时,注意及时保留证据;
2、如果能和伴侣好聚好散,尽量协议离婚。实在达不成共识才走司法程序,一旦坚定了离婚的信念,就坚定的走下去。
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曾经的佳偶变成怨偶,双方都已经两败俱伤,就不必再“伤上加伤”了。
婚姻关系值得我们用心经营和维护,但无可挽回的婚姻就需要妥善了断。
离婚时可以最大程度地做到体面,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关于离婚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欢迎评论区唠嗑交流、咨询婚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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