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杭州来惠利女士从7月5日失踪,到7月25日当地警方通告来惠利已经死亡,再到宣布其丈夫许国利为杀死来惠利的嫌疑人,一直到今天,围绕该案件的舆论之声都没有停止过。
当得知来惠利被丈夫残忍杀害的消息后,公众除了震惊、愤怒之外,还有一种声音,就是说来惠利被杀,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并且,发出这种声音的人还占有不小的比例。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意思是如果用道德标准衡量,一个貌似可怜之人现实中不好的遭遇,一定是由于之前的过错造成的,或咎由自取,知道自己错了还屡教不改,所以这样的人非但不值得可怜,还令人痛恨。
那么,来惠利真的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吗?
一部分人之所以有这种说法,不外乎两个原因:
第一,来惠利之前在婚姻中犯了错误。
来惠利本来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有一个爱他的丈夫和可爱的女儿。可是,自从和曾经的恋人许国利再次重逢之后,旧情复燃,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毅然决然地和前夫离婚,嫁给了许国利。据知情人透露,为了离婚,还费了很大的事,用借钱给许国利,借高利贷让前夫还等方式逼迫前夫离婚。并且,据称她在离婚之前就已经和许国利同居在一起。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有些人认为来惠利被杀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是咎由自取,因为如果她当初不是和前夫离婚,嫁给许国利,那就不会发生今天的事情。
第二,来惠利不顾女儿离婚嫁给许国利。
俗化的说得好“为母则刚”,一个女人如果有了孩子,就能够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很多。这也是很多女人即便夫妻不和,即便没有爱情,也一直在坚守着家庭的原因。因为他们担心离异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有这样观点的一部分人,就认为来惠利对女儿不负责任。如果当初她和很多中国女性一样为自己女儿多想一些,也不会离婚,也不会嫁给许国利,也不会发生今天奔赴黄泉的悲剧。
人都没了,请多些善意吧!
以上有些人所讲的来惠利今天的下场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说法,或许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都是建立在“如果”的基础之上,可悲的现实是,来惠利被自己的丈夫残忍杀害了。辣评妹认为,来惠利女士人都死了,活着人的人就请多些善意。
在中国,自古就有“死者为大”的说法,一个人有再多的过错,如果死了,也就不再追究了和评价了。来女士即便之前有错,也错不至死,也不该付出生命的代价。并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人的价值观不同,来惠利女士也只是一个渴望追求自己爱情,不愿意被世俗社会眼光所束缚的女性而已,只不过她遇人不淑而已。
所以,在这件事情中,最值得谴责的人是她的丈夫许国利,是许国利泯灭人性,才会酿成了这样的一出惨剧。今天,如果我们不去谴责犯罪,反而说什么“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去谴责一个死者的错误,是不是缺了些善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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