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林语堂在刚认识的时候,是很好的朋友,但是在后来却产生了茅盾,甚至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许多人说是因为两人文化上的差异,比如说,有一次聚会,几位广东地区的文人在讨论时说的是粤语,而林语堂就故意接着他们的话,用英语说了出来,鲁迅本身就是一位爱国之人,听到林语堂说英语,气不打一处来,愤怒的指责林语堂不尊重祖国,而林语堂也是百口莫辩。
不过他们失和的最直接导火索还是“南云楼风波”。在1929年的时候,李小峰跟鲁迅因为版税的事儿闹得不愉快,甚至打上了官司,后来郁达夫出面进行调节,李小峰便想请鲁迅一起吃个饭。当时还一起邀请了林语堂夫妇、郁达夫夫妇、川岛等文化界名流。
正吃着饭,有个人突然提到了鲁迅先生的一个学生,叫张友松的。他想办一个书店,为此曾多次请鲁迅、林语堂等人吃饭,并一再表示自己要以李小峰为戒,决不拖欠作者的版税。为了让鲁迅能帮助自己,他不惜常常中伤李小峰,很多人都觉得,鲁迅先生多半是被他给挑唆了,才跟李小峰有矛盾。
所以有人说道张友松这事儿的时候,一向不喜欢拐弯抹角的林语堂便随口应和了。林语堂原以为自己是在替鲁迅说话,可是鲁迅并不那样认为。鲁迅认为林语堂是在讥讽他,当场脸色发青,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声喊道:“我要声明!我要声明!”显然,鲁迅这时已有几分酒意。
他一拍桌子:“玉堂(即林语堂),你这是什么话!我和北新的诉讼不关张友松的事!”林语堂站起来辩解:“是你神经过敏,我没有那个意思!”两人越说越上火,郁达夫见势不好,赶紧站出来,一手按下鲁迅,一面拉着林语堂让他带着夫人廖翠凤赶紧离开。
对于这场风波,鲁迅在当天的日记中这样写道:“二十八日……晚霁。小峰来,并送来纸版,由达夫、矛尘作证,计算收回费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云楼晚餐。席上又有杨骚、语堂及夫人、衣萍、曙天,席将终,林语堂语含讥刺。直斥之,彼亦争持,鄙相悉现。”同样,林语堂也在1929年8月的一处日记中写道:“八月底与鲁迅对骂,颇有趣,此人已成神经病。”
可能很多人会说,有这个必要吗?不过是随口一句话而已啊,其实,任何偶然的事情中,都包含有必然的成分在。这个必然就是思想观念的分歧。1933年8月25日,鲁迅写了《“论语”一年——借此又谈萧伯纳》。文中直接说道,林语堂与萧伯纳的“幽默”有所不同,“林所提倡的东西,我是常常反对的”。
但林语堂也有自己的思想,他主张“幽默”“性灵”,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为了回应鲁迅,林语堂1934年1月1日写了《论幽默》一文。他说:“幽默本是人生之一部分,所以一国的文化,到了相当程度,必有幽默的文学出现。”“好的幽默都是属于合情合理,其出人意外,在于言人所不敢言。”由此可见,鲁迅与林语堂失和,根源在于两人思想观念上的巨大差异,“南云楼风波”只不过是个导火索。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因病逝世。四天后,林语堂写下了这样一段情深意长的文字:“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这话或可视为林语堂对自己与鲁迅关系的“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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