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超标,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合法的,因为一旦查实,就将面临罚款。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各地标准不同,不过超过了当地标准,必须罚款。这时候也有农民想了,罚款就罚款吧,交了罚款之后,多占的土地就合法了吧?
这你还真想多了,违法成本可不是交罚款就完事了的。在农村建房,需要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像是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之类的,如果针对超标主动申报,并且补交一定费用,酌情处理,可能还不会被强拆。但是如果隐瞒超标情况,被查处的话,这所建筑就成了违章建筑了,这就不仅仅是罚款问题了,还将面临限期拆除的命运。
近些年,农村建房的审批很严格,超出审批面积根本通不过。在前几年,土地还没确权之前,按照标准补交费用,还能有偿使用这部分超出的面积。但总面积超标严重的,多出的宅基地就会被收回。
超出面积怎么收费呢?有啥标准吗?全国各地大体上是按照超出面积20平方米以下不收费;超出20-70平方米,每年每平方米3元收费;超出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收费每平方米增加3元的标准收取,当然,各地情况不同,收费标准也只是参考。
像是在北京,近郊和远郊就有很大区别,最高的建房用地标准是0.3亩,最低是0.25亩。在上海,5人以及5人以下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1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能超过90平方米;6人以及6人以上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1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能超过100平方米。可以看出,在当地,是按照户内人数来确定宅基地面积以及建筑占地面积的。
随着农民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多,很多农民都对自己的土地进行流转,这样一是不至于撂荒,二是还能有一笔收入。但是农村的宅基地,其实也是能够“流转”的。不过,宅基地的“流转”,却显得不是那么随便,想怎么转就怎么转,为啥这么说呢?
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对象,必须是本村的农户或者农村经济组织,如果手续和流程不合法、不正规,就会面临法律风险。下面简单说几个风险较大的方面。
第一个风险,买卖合同不规范。在现实中,农村的房屋以及宅基地的买卖,口头协议居多,真正签署书面的买卖合同的很少。双方大多都是以口头协议的方式互换土地。一旦牵涉到收回互换土地问题的,就会引发因为未签订书面合同,造成口头协议无效的情况。或者签署了合同,但合同有瑕疵,也是最容易起争议的。
第二个风险,土地在使用过程中升值了,卖方毁约。现在土地升值已经相当常见,很多土地升值之后,曾经出卖房屋或者宅基地的农民反悔,想尽方法收回房屋,很容易引起纠纷。
第三个风险,城镇居民购买了农村的宅基地或者房屋。现在城里人尤其是进入养老之年的人们,很想在农村有块地,有个房,过上悠哉的种花种菜的日子,但法律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违规买卖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保障合同的权益。
从以上3个风险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若是没有经过村集体同意,走正规流程的流转,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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