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的首日。
全市公安交警在城区各区域设卡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经过前期的宣传、教育和警示,目前,广大舟山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对于这项新规的遵守情况究竟如何呢?
跟着998记者上路面看一看↓
早上9点,定海交警大队在定海解放东路与环城东路的交叉口开展整治行动。
交警表示,从现场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都按规定佩戴了头盔,总体佩戴率超过了9成。
但是,仍然有一些违法行为人被交警处以罚款。期间,一位市民骑着电动自行车并载了两名儿童,而且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当场被交警处以罚款90元。
定海交警大队民警 王嘉乐:
电动自行车只允许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她载了两个儿童是不允许的。
6周岁以下儿童如果要做电动自行车,要给他配好安全座椅,安全座椅不是放在前面,是放在座位后面的,如果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也要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人和乘坐人都要佩戴安全头盔。
接受处罚后,这位市民随即表示会立刻改正。
在新城的定沈路与海城路交叉口,新城交警大队也同样开展了整治行动。
执法过程中,交警发现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率明显比前段时间要高很多,但是有个别人虽然戴了头盔,却未系上卡扣。
对于这类“戴而不扣”的市民,交警予以教育训诫,并让他们写下《守法驾路驶电动车承诺书》。
市民 孙先生:
下次出来的时候戴好头盔,扣好帽扣,不逆行不违规。
在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全市公安交警在各区域总计设卡近百个点位。从早上5时起,截至中午12时,全市共计查处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1520起。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志斌:
从7月份来看我们整个计划按照路面的推进分三个波次,以十天为一个波次,进行有序的推进。
在每个波次结束的时候,我们对路口电动自行车守法率包括头盔佩戴率,要进行测评,以短板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精准施策,加强源头管控,加强宣传教育。
同时,也要进一步推动各个社区、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宣传好,执行好这部法律法规。共同的提升整个社会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记者:史晓晓
编辑:媛媛
审核:潘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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