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卿某爱好饲养小动物,尤其是比较稀有的动物。2018年,卿某在互联网上以人民币12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绿鬣蜥1条,2019年3月再次在互联网上以人民币32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赫曼龟1只,收到快递后,均饲养其位于彭州的家中。2019年6月11日,成都市公安局民警从卿某家中搜获该绿鬣蜥和赫曼龟。经鉴定,卿某购买的绿鬣蜥和赫曼龟均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卿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考虑到被告自首、初犯、案发后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情形,根据其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判处卿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小课堂: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保护环境是每个人职责。爱好饲养小动物无可非议,但是切记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列入保护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随便买卖和饲养!
下面彭小法为您带来在彭州栖息的部分保护动物,有图有真相哦!
彭州市拥有白水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水河国家森林公园、龙门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龙门山国家级地质公园四大国家级品牌。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许多珍稀野生动物。
(1) 国家级一级保护动物:
金雕:目前是保护区内最大的猛禽,翼展超过2米,体长达1米,是名副其实的“空中新王”。
绿尾虹雉:是我国特有的生活在保护区高海拔的大型雉类,有鸟中“大熊猫”之称,是世界性易危物种。
斑尾榛鸡:又称羊角鸡,为中国特有品种,虽被称作“鸡”,但实际上它们的体型只比鸽子要大一些。
雉鹑:体型比斑尾榛鸡大得多,很少飞行,善于行走、奔跑,利用浓密的杜鹃灌丛作为天然的保护屏障。
(2)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金腰燕:生活习性与家燕相似,有时和家燕混飞在一起,行动却不如家燕迅速,筑巢躲在山地村落间,栖息于低山及平原的居民点附近。
以上图片来自网络
文案:王艳梅
编辑:王月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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