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阅文集团的“霸王合同”将网文界的舆论再次点燃。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前段时间,阅文集团领导层大换血,而阅文集团早在几年前就被腾讯公司牢牢控制住,现如今该公司的高管职位基本上由腾讯系高管担任。而新任的集团高管刚上任就将“三把火”烧到了网文作家身上。
首先阅文CEO程武发表了“致网络作家的一封信”,里面是满满的激励鸡汤和正能量,并且重点强调“面孔会变,梦想不会”。翻译成人话就是,“你好好创作,至于收益就别想太多了,毕竟人是要有梦想的。”活脱脱一幅你向老板要工资,老板跟你谈梦想的狗血画面。
接下来就是暗改合同,阅文集团高层将“授权合同”更改为“聘请创作”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将与平台网文作者的合作关系变成了雇佣关系,根据新合同,网文作者在起点平台创作的作品在未来将不再享有著作权,以后由这些作品产生的收益你原作者一分钱也捞不到。
更为严重的是,在新合约下,作品将不再属于原作者,而是属于平台,作者不过是这个平台聘请来的枪手,或者说是流水线工人,如果你的作品火了,网站随时可以终止你的合同,把你踢走然后换一个人继续这部作品的创作,而且这种行为是享有法律保护的!
消息一出,整个网文圈几乎为之震动。大批网文作者宣布停更,无数追更网文的读者们捶胸顿足,而这场风波的始作俑者“阅文集团”也遭受到各类口诛笔伐。
部分停更作品名单
对此,有一位网友这样评论:“这件事就等同于,假如你是一个网文作家,走在大街上遇到了一直钦慕你小说的女粉丝,你们相爱了并且打算结婚,结果在婚礼现场企鹅法务部一大群人冲了进来,要以诈骗罪起诉你,因为女粉丝爱的是你的小说不是你,而小说的版权是平台的,所以那个女粉丝应该和平台安排的人结婚,结果你只能站在台下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未婚妻嫁给别人,还被迫随了1000块份子钱”
这种气你能忍吗?当然不能,所以就有了接下来起点作家集体断更的事件。
这次断更事件可谓是波及甚广,多名小有名气的网文作家宣布断更,希望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甚至有人希望“抱团取暖”,来对抗这一霸王条款。
而这次“断更风波”的焦点就是集中在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上,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些作家如此在意“著作权”的归属呢?
答案就是,著作权就是摇钱树,一颗带有神秘的未知结果的摇钱树。可以说,每个作家的创作都是有着一种内驱动力的,理想和热爱算是一方面,但是收益和名气同样也是一方面,而且后者来得更加现实,更加抢手。
有一个很鲜明的例子就摆在眼前,那就是天下霸唱和他的作品《鬼吹灯》。早在2007年1月,玄霆公司就用低价从天下霸唱处购买了“除中国法律规定专属于作者权利以外的全部权利”,并在合同中承诺了限制创作。
也正是因为这份合同,天下霸唱失去了对《鬼吹灯》的控制权。随后,《鬼吹灯》系列作品一路爆红,被改编成无数个版本的影视作品,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丰厚收益。但是这些诱人的收益与原作者一毛钱干系也没有。《鬼吹灯》的原作者,悲催的天下霸唱老哥只能眼巴巴看着别人用自己的作品吃肉,自己连口汤也喝不上。
这还不算最惨的,在失去《鬼吹灯》著作权后,天下霸唱创作了《摸金校尉》系列小说,这部小说没有提及鬼吹灯,但是却延续了原作品中胡八一、Shirley杨”等《鬼吹灯》中的人物名称、形象、关系、盗墓方法等。就是因为这样,天下霸唱被拥有著作权的起点中文网告上了法庭,最终被迫赔付起点中文网90万元。
作家被自己的作品以“侵犯著作权”告上法庭,而且败诉赔钱,你说惨不惨?
如果阅文集团的“霸王条款”真的得到执行,那么从今往后,再难出现网文大神——大家都是打工仔,收入还不是老板说了算,那么拼干嘛?
众所周知,美剧的质量在国内一向是被交口称赞,反观国产剧,不是抄袭就是剧情俗套,毫无新意,归根结底还是创作的问题。美国的影视剧本大多是由编剧中心创作而成,并且创作者的著作权得到充分保护,极大激发了作家的创作激情。而国产剧真正良心的屈指可数,很大一部分都是靠“流量明星”、“小鲜肉”吸引眼球,剧本枯燥无味,让人作呕。
阅文集团一向声称要把自己打造成中国的“漫威”,但照这样的商业化模式走下去,毫不在意创作者的感受,梦想真的能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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