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制品,是由国家管控的商品,在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中,实行的是许可制度,违反者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但就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与不顾,依然私自贩运、销售烟草制品
5月28日上午响水公安局获取了一条重要信息,有一辆厢式货车将于中午经过228国道响水检查站,这不是一普通货车,它带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针对运输车辆警惕性高、经常更换路线的实际情况,迅速对人员进行分工。 一组驾驶便车到灌江口大桥布控,一组在检查站对经过车辆、尤其是厢式货车进行检查。 当天下午1点左右,嫌疑车辆进入到公安检查站的查缉区,随即被执勤交警引导到检查站的院子里。
打开车厢的车门,里面堆满了各种货物,交警与稽查人员上车进行检查,但打开多个嫌疑的包装箱子,都没有发现可疑物品。
在检查到货箱里侧的时候,
发现有几只标有
“实木电视柜”的大包装箱。
打开一看!
里面装的是用蛇皮袋包装好的香烟!
8只标有 “实木电视柜” 的
包装箱里面
共有中华、云烟、荷花、利群等
10个品牌的香烟920条
案值达到26万余元。
面对询问,该辆货车驾驶员无法提供这些香烟来源的合法凭证,初步判断这些香烟为私自贩运,涉嫌违法犯罪。
目 前,该起案件已经移送公安部门,案件仍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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