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秦政
30日下午,枣庄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主题活动暨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启动仪式举行。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1日起,枣庄将对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纠处罚。
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政委周美才介绍,据相关数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周美才介绍,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于6月1日起,对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纠处罚;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提示群众自觉佩戴头盔。
此外,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张金国在接受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时表示,枣庄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快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在出行中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支持并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保障枣庄市道路交通秩序文明畅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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