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处罚不是目的的原则,29日上午连云港市网信办联合市网安支队约谈交通事故造谣者“小胡户外”胡某。经过谈话了解到,胡某刚刚接触自媒体不久,认为放置虚假血腥图片、捏造虚假信息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对互联网法律法规毫不知晓。
市网信办工作人员现场带学《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指出其违反了《规定》的第六条第八款,“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市网安支队指明处罚依据,胡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条规定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市网信办工作人员现场给胡某发放互联网法律法规汇编书籍,胡某学习完相关法律法规后,诚恳认错,并表示今后将主动学习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做合格的好网民。
连云港市网信办提醒广大市民:
网络自媒体账号必须文明上网,依法用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切实承担起网络自媒体的社会责任。
来源:网信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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