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天上下雨地下流,小两口吵架不记仇”
家住咸安马桥镇的吴女士
因琐事与丈夫吵架后
一怒之下,竟将家里的物品点燃
引发大火
近日,咸安公安分局马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儿媳妇在自家客厅和卧室纵火,导致窗帘、床垫等财物被烧毁。
民警到达现场时,火已经被扑灭,但仍能看到屋内窗帘和床被火烧过的痕迹,卧室内还有浓烟向外扩散。
据悉,纵火人是该户主周某某的儿媳妇吴女士。当天,吴女士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周某发生争吵,烦躁不堪的周某愤然离家。随后,吴女士多次打电话、发消息催周某回家,均未得到周某的回应。气头上的吴女士见状,怒从中来,拿起丈夫平时抽烟用的打火机直接点燃了屋内窗帘、床单等易燃物品。
很快,吴女士的公婆发现了火情,第一时间报警后,与邻居一同将火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以及大额财产损失。
目前,吴女士因故意损毁财物被咸安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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