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以朋友购买鱼胶为由,诱骗被害人至无人乡间小路实施抢劫,行为恶劣。近日,潮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民批准逮捕。
2020年5月3日下午6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民驾驶一辆无牌白色女装二轮摩托车到被害人曾某珍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新龙综合市场的鱼胶店中,以其朋友要购买鱼胶为借口,诱骗被害人曾某珍拿13个鱼胶到其朋友家中销售。后犯罪嫌疑人林某民驾驶其摩托车乘载被害人曾某珍至两英镇东北村一山间小路,并见四周无人之机,以要与被害人曾某珍发生性关系为由将被害人曾某珍推倒在地上,然后强行将被害人曾某珍背在肩膀上的装有13个鱼胶和一部苹果手机的挎包抢走。2020年5月11日,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林某民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二楼一房间床头柜中缴获被抢的13个鱼胶。经鉴定,被害人曾某珍的损伤程度评为轻微伤。
经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院于2020年5月22日以涉嫌抢劫罪对林某民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提醒,犯罪嫌疑人林某民为了满足贪念实施诈骗与暴力进行抢劫,其行为恶劣,危害社会,定会接受法律的制裁。此外,广大市民在生活中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心理,注意自身保护。尤其是农村僻静山路较多,要慎重考虑是否与陌生人单独出行,若决定单独出行,也更要做好防范心理与准备。
素材来源: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图文整编:潮阳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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