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 频】盐亭莲花湖
山清水秀,鸟飞鱼跃,
这里是盐亭
『四川弥江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四川弥江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原名“盐亭县白鹤自然保护区”,于2001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13年更名为“四川盐亭白鹭自然保护区”,2019年12月23日,四川省政府批复,同意调整名称为“四川弥江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四川弥江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四川弥江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包括岐伯镇、文通镇、云溪镇、莲花湖乡、大兴回族乡、凤灵街道部分村社,总面积为3018.54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湿地生态系统及野生动植物。
四川弥江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此图:好摄老王摄于两岔滩)
(图:@好摄老王摄于盐亭弥江及磨滩坝)
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我县于2017年9月启动保护区科学考察和撤销或范围调整工作,经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绵阳市林业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家多次考察论证,征求省、市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年1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四川盐亭白鹭自然保护区范围和更改名称的批复》,同意“四川盐亭白鹭自然保护区”(县级)更名为“四川弥江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县级)。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区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弥江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告》(盐府告〔2020〕12号),落实保护区勘界立标资金60万元,切实加强对保护区工作的领导。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保护区中央环保督察环保问题整改并上报销号,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安装自然保护区固定宣传标牌30个。
四川弥江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县委、县政府领导督导保护区环保问题整改
▲大兴大联砖厂环保问题整改前后对比照片(前→后)
▲茶亭广福砖厂环保问题整改前后对比照片(前→后)
▲保护区入区综合性标牌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我县按照“科学评估、合理调整,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实事求是、简便易行,统筹协调、做好衔接”的原则,通过保护区优化调整,进一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同时为对上争取、旅游开发、乡村振兴预留发展空间,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和美丽盐亭建设。
四川弥江河湿地自然保护区
四川弥江河湿地
是大自然馈赠给我们的珍贵礼物
建立自然保护区
不仅是为了保护某种生物
也是为了人类的家园更加美好
我们应当保护生态系统,建设美丽盐亭
让盐亭的未来更加美好!
综合来源:盐亭发布,盐亭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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