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五千年历史的滚滚长河中,刑罚在人类的发展史中一直存在,中国最早记载刑罚出现在夏朝之前,由虞舜所建立的王朝虞朝,比如《尚书·大传》记载:“上刑赭衣不纯,中刑杂履,下刑墨幪,以居州里,而民耻之。”
在古代可以说各种各样的刑罚多如牛毛,且花样百出,但是,有些罪名在现在看来,却是有些奇葩,比如在清朝时期就出现了一种罪名,叫做古稀罪,历史上因古稀罪而死的,却只有一个人,他就是乾隆年间的大理寺卿尹嘉铨。
尹嘉铨,直隶博野(今河北)人,尹会一之子,乾隆元年,由举人授刑部主事,后升为郎中,官至大理寺正卿,位列九卿之一,稽察觉罗学主管,就是专门负责爱新觉罗皇室子弟的教育工作,所以尹嘉诠在皇族之中还是比较有名的人物,那么,他为什么会因古稀罪而被处死呢?这个古稀罪又是什么罪名?难道古代活了70岁也是犯法的吗?
乾隆46年,巡五台山返京途中,经过保定,已致仕回家的尹嘉铨得到消息很是开心,以为皇上会单独见他这个肱骨之臣,一心想参加接驾盛典,可接驾的名单中并没有他,尹嘉铨绞尽脑汁想办法,于是草拟了奏折,一是给父亲尹会一奏请谥号,二是从祀孔子庙。
尹嘉铨以为这是一箭双雕,要是得到皇帝的恩准,自己便可博个孝子的名声,还能让皇上注意到自己,大大的风光一把,可说两全其美。
奏折由他的儿子递了上去,乾隆皇帝看到尹嘉铨的奏折,十分恼怒,提起朱笔批示“与谥乃国家定典,岂可妄求?此奏本当交部治罪,念汝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
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人该反省自身不再造次了,但是尹嘉铨却追加一本,仍坚持为其父请谥,并恩准他父亲从事文庙,惹得乾隆帝大怒,朱批:"竟大肆狂吠,不可逭矣。"随即下令除去尹嘉铨顶戴,锁交刑部审讯,同时查抄尹家寓所,销毁著述93种,写过序跋的书籍6种,磨毁碑文7块。
英廉等人为附和乾隆帝心意,在查抄的书籍中抠字眼,先后发现一百三十多处悖逆文字,例如尹嘉铨称他父亲尹会一与张伯行等为"孔门四子",称父母死为"薨"。
还发现尹嘉铨在《名臣言行录》中自称"古稀老人",当时的尹嘉诠早已过了70岁,称古稀本来没什么问题,但是乾隆帝曾于乾隆四十五年,也就是70岁时称自己为"古稀",并刻了一方"古稀老人"的章,尹嘉铨如此自称便是犯了忌讳,“古稀”二子被天子占了之后,普通百姓根本不能沾,在那个时代,普天之下无论人名或地名都要避讳帝王名讳的,尹嘉铨此举正是撞在乾隆爷的枪口上。
乾隆帝大怒,负责该案的官员更不敢怠慢,尹嘉铨被押至京城后,于三月二十八日开堂讯问,共提审了尹嘉铨十七次,至于最后的定罪,常常是审讯的人"循循善诱",似乎问的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由此得出的结论却往往能置人于死地,而从逻辑、道理上又是顺理成章的事,尹嘉铨无法,只有认罪。
在那个时代,做人固然不容易,做奴才也非易事,稍有差池,便会招来杀身大祸,承办的官员绞尽脑汁给尹嘉铨网罗罪名,尹嘉铨最终被扣上大不敬,假道学,伪君子等等罪名,其中最不可饶恕的罪名就是“古稀罪”,当时的大学士九卿在会审之后,一致奏请尹嘉铨按大逆罪凌迟处死,亲属连坐。
乾隆帝大仁大德将其改为绞刑,家人不用连坐,本来可以安享天年寿终正寝的尹嘉铨,就这样成为了历史上唯一一个以古稀罪被处死的人。
清代的文字狱,本来就严苛,这种以书罪人、杀人、以人废书、禁书的情形在清代是司空见惯的,且伴君如伴虎,所以为官还是应当严以律己,不要沽名钓誉,以免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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