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检察日报 · 实务》)
善用新媒体提升检察宣传“软实力”
面对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如何将相对零散的宣传“产品”塑造成价值导向正确、文化底蕴深厚、传播有效持久、群众可感可知的“品牌”,成为新时代检察新媒体建设工作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以检察工作为基础、以检察文化为引领、以检察新闻宣传为媒介,在增强司法办案“硬实力”的同时,不断提升检察新闻宣传“软实力”,尤其在检察新媒体宣传方面用心、用力、用情,塑造和推出了一大批优秀新媒体品牌,源源不断向社会公众输出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分析来看,笔者认为检察新媒体品牌应主要具备以下四个特征:
一、举旗帜,讲政治讲格局讲责任。
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然包括对政法宣传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我们既要履行好检察职责,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强卫士,又要结合法律监督、检察办案,把检察工作成果尤其是司法改革的成果传播好。
检察新媒体作为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平台,是推行检务公开和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检察新媒体首先要讲政治,具体鲜明的政治性,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高举旗帜,通过检察新媒体作品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检察机关办案实践,反映“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法治建设推进社会进步。
牢牢把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要求,坚定文化自信和检察自信,用检察新媒体精品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风尚,让更多检察产品“走进网民朋友圈”、“飞入寻常百姓家”,让法治建设的主旋律更响亮、法治社会的正能量更强劲、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更坚定,让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的红旗高高飘扬。
二、接地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做好检察新媒体,首先就要理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只有明确“为了谁”,才能找准前进的目标方向;只有搞清“依靠谁”,才能找到工作的力量源泉;只有明白“我是谁”,才能准确把握自己的定位。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信息,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04亿;其中,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达6.94亿,占网民整体的76.8%。媒体传播格局已深刻变化,以往的媒体为中心转变成了事件为中心、生产为中心转变成了用户为中心、端口为中心转变成了平台为中心、记者为中心转变成了网民为中心,这就要求检察新媒体紧跟时代脉搏,改进工作方式理念,用心研究社会需要什么、舆论关注什么,网民的关注点哪儿舆论引导就要到哪儿、检察“产品”就要投放到哪儿、内容“生产”就要跟进在哪儿,以群众视角讲好检察故事,向群众宣传好“销售”好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个优秀的检察新媒体必然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为人民群众解难,通过形式鲜活的策划、创意,让社会感知、让百姓感知,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比如,围绕百姓关注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深入挖掘,创作成更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有价值的检察新媒体作品,让群众以看得见、感得到的方式认识检察机关的新作为新气象。
三、广传播,遵循新闻传播规律。
新闻传播是由传播主体、收受主体、传播媒介和传播内容四大要素构成的,新闻传播规律就蕴涵在这四大要素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之中。科学认识和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在检察新闻宣传中至关重要。进入互联网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尤其是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的严峻挑战。这其实就是新闻传播的媒介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提升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融合发展能力,下决心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新媒体上来,实现战略导向从应对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向善用互联网这个“最大增量”转变。
针对当下网民“短、平、快”的阅读习惯,通过简明扼要的表述将新闻事件的“六要素”,即人物、时间、地点、事件、原因和发生过程等信息巧妙表达出来、将思想内容传递出去。把握好宣传报道的时、度、效,既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用人民群众容易理解的语言,把案件或事件的关键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说清楚、讲明白,又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要求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水平。
众所周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新闻宣传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素材,即传播内容。检察新媒体宣传同样需要我们深入一线采写新闻,在采写过程中积累丰富新闻素材,包括图片、视频资料等,然后再进一步挖掘、加工、提炼,用准确鲜活的新闻事实,讲好检察工作的生动故事。同时,注重务实创新,坚持坚持新闻价值与法治价值的统一,通过检察新媒体宣传助力司法改革、助力法治建设。
四、易区分,具有鲜明检察特质。
检察新媒体品牌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具有鲜明的检察特质。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把握好严肃与娱乐的平衡点,让老百姓在众多纷芸的网络世界里,能够清晰辨知检察元素、检察属性。聚焦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鲜活实践,聚焦法律监督的初心使命、司法检察政策运用和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司法案例,以敏锐的眼光、生动的语言,唱响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
同时,检察新媒体不能脱离检察实际,突破法治范畴,不能为了迎合网络或者社会热点去搞娱乐化。一个优秀的检察新媒体品牌,必然是从检察生活中捕捉了生动场景,从点滴小事中提炼了闪光品格,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呈现出检察典型。比如,及时宣传报道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司法办案等重大部署、重大活动,以及检察服务大局新成效、检察司法为民新作为、检察感人暖心好故事。
品牌就是吸引力,品牌就是核心竞争力。检察新媒体品牌代表着检察机关的形象,是受众的联想载体,更是新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甚至是检察工作的软实力和公信力的集合。在检察新媒体品牌塑造过程中,我们要全面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宣传智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提升品牌创新能力,力促形成一个又一个有影响力的检察新媒体品牌,不断提高检察新媒体在网络舆论场的核心竞争力,让亿万网民在众声喧哗中听到党的声音、检察的声音。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 核丨郭 伟
文 字丨张道讲
编 辑丨李 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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