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来源于观察者网、微博@鲍律师、问律
备受关注的“性侵养女”事件再起波澜。当事人鲍毓明1日连续发布两条微博,其中包括针对涉事女孩的长文“十问韩某”。2日上午,鲍又通过微博连续发声,称韩某“诬告+疯炒”破坏网络环境、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
5月1日中午,鲍毓明通过其认证微博@鲍律师 发布了美国前总统林肯的一句话:“你可能在某个时刻欺骗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人。” 当天下午,鲍毓明再度发长文“十问韩某”。
鲍毓明长文“控诉”:“十问韩某”
1日下午5时,鲍毓明在微博发布“十问韩某”,回应此前事件中涉事女孩披露的细节,“你可以撒谎,但乘车记录、聊天记录、行车记录、报警记录、照片等等,不会撒谎。”
目前,该条微博已被删除。
以下为鲍毓明微博原文:
十问韩某(曾化名可心、可馨、李星星):
(1)你说你个子瘦小只有70斤?其实15年10月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已近一米七、一百来斤,咱俩的合影能说明一切。
(2)你说当初我想和你妈妈成亲?你可以发张她的照片给大家看看可能吗。你忘了你们当初是多么上赶着见面和联系,说自己有多么可怜,分手时哭着说不想让我走,甚至苦苦求我再见一次?
(3)你说15年12月31日被强奸和监禁?其实你那几天每天都出去玩的很开心,回南京后还说很想念我。你心里清楚那段日子什么也没发生,因为你对不同的人编的时间地点都不同,你甚至问别人是否说成15年发生关系就能判我强奸幼女罪。
(4)你说我15年11月带你来北京上学?其实我15年根本没带你来过北京,你也从来没在北京上过学。
(5)你说你15年12月、16年1月就报过案?其实你第一次报假案是16年6月,当时我工作太忙没时间天天陪你聊天了,你后来告诉我是因为很想我又找不到我。
(6)你说被带着“性侵”了三四年,16年4月就被带到了烟台?其实这几年咱们见面加在一起也不过几十天。你第一次来烟台是17年8月,我房子17年6月才买的,你能说清楚之前一年多在烟台住哪吗?
(7)你说我暂停了你的学业?其实你认识我时就早已失学了,我还帮你找学校复学,但你至今也不给我看身份证,只给我看一张临时乘车证明。你还说我把你关家里不让出门?其实你有钥匙和门卡,我白天上班时你自己经常出去玩,还告诉我家教老师来家里都夸我对你真好。
(8)你发个照片说我要往你身上绑胶带?你仔细看看我手里拿的是什么,那是很细的白色双面胶,正要把你的画粘在门上,你忘了?你还说我没收你的手机,实际上你手机从不离身,否则这照片是怎么偷拍的?对了,虽然我经常允许你用我手机,你却从不让我看你手机,这公平吗?
(9)你说我威胁你说出“实情”就杀了你妈妈?你们母女常年住在南京,又这么爱报警,都能大老远跑到天津、北京和烟台来闹事,如果我敢这么说,你们会善罢甘休?
(10)你现在说我是你“养父”?你们15年底知道无法办收养就提出到年龄结婚,其后也多次主动示爱,19年初还要我送钻戒求婚,你拿我当过爸爸吗?你一直担心我和别的女人好,因为吃醋多疑和我吵架,天底下有不让爸爸交女朋友的吗?我还一直包容和迁就你,因为等你而至今单身。
你可以撒谎,但乘车记录、聊天记录、行车记录、报警记录、照片等等,不会撒谎。
这些年我们虽见面不多,我也对你百般宠爱、真心相待,要星星不给月亮,爱叫什么叫什么,吃什么、买什么、去哪玩、看什么电视全都依着你,拼命工作想让你过好日子,更舍不得强求你做任何事,你说过多少次我是对你最好的人,我也按彼此约定等你毕业回来团聚。即使19年4月你背弃约定,非让我答应你的无理要求,甚至又不惜报假案来逼我,我还和你共处了一段时间希望感化你,而你却越来越任性,我也越来越绝望。你在去年圣诞、今年元旦和春节还多次向我下最后通牒,见我没有回应,才开始威胁要我“在全世界出名”,现在你真的做到了。
我最后想对你说的,就是我上一个帖子说的。
鲍律师用这十连问引起多名微博大V迅速反问
有观点认为:鲍律师试图在一些细节上降低原告的可信度。然而,对公众来说这些不重要,一个四十多岁的成年人处心积虑地和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就已经死死把他钉在了人渣柱上,除非他能证否这个基本事实,否则不可能在舆论上翻身。他的每一次发言都只是增加公众的厌恶。
微博名为@烟台B律师性侵案受害人姐姐 昨天也发了来自去年九月份,受害女孩的五问
从鲍律师的态度中
有位知名警察博主对此案的进展持悲观态度
再发声:韩某处心积虑、干扰司法
5月2日上午,鲍毓明在其微博@鲍律师 上再度发声:“尽管责骂声如滔滔洪水,我依然相信绝大多数网民都是善良的。”他在微博中说韩某在“企图利用网络霸凌来混淆真相、利用舆论审判来干扰司法”,这种“诬告+疯炒”的模式如任其发展而竞相效仿,势必对国家的网络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都会造成巨大的破坏。
随后,鲍毓明再次更新微博,回应网友关于其与未成年女孩发生关系的质疑。
以下为微博原文:
“这么多人无中生有的说我与未满或刚满14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不知这么强烈的自信是从何而来?韩某和我初次见面时看上去就跟成年人无异,而且至今也没让我看过她的身份证,如果说她和我见面时已满18周岁,我都根本不会吃惊。更何况,我在她说的那个时候也根本未和她发生任何关系。请大家少一分激动,多一分冷静,一切都会真相大白的。”
目前涉事女孩方面未对此做出回应。
事件回顾
2020年4月,一段6分钟的短片被媒体曝光,一名女孩自述“被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四年”,此事件随即成为舆论的中心。
4月9日,被害女孩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从2016年起,她和“养父”鲍毓明一起生活,3年时间里遭到多次性侵,其自述“第一次被性侵时刚满14周岁”。
针对此事,4月9日下午,烟台市芝罘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证实,事件当事人之一为杰瑞集团高管鲍毓明,正在配合警方调查。当日,杰瑞集团与鲍毓明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4月10日,中兴通讯发布声明,称在获悉相关媒体报道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同日,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发布声明,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院已解除鲍毓明兼职研究员的聘任。
4月11日,烟台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我局已组成工作专班,并商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前期芝罘公安分局侦办的案件事实及公众关注的相关问题正在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月13日,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对此,鲍毓明曾连续对媒体发声,称自己和少女并非养父养女关系,而是情侣关系,为了等她自己一直单身。
-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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