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没想到买东西索要发票,凭发票还可以中奖!”近日,中方县城居民周先生在心连心超市和包消费后,主动向商场索要了发票,通过“湖南税务”公众号平台,他参与了有奖发票活动,没想到第一次抽奖就中奖了,“感谢中方县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她们告知,我可能就错过这次机会了。”
为充分调动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规范商家依法开具发票的行为,湖南省税务局联合省财政厅开展2020年度“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按活动规则,自然人消费者在除购买不动产以外的所有行业取得的金额100以上的发票,均可参加三次开奖。为了让广大消费者都能收到新一轮发票抽奖活动派发的“红包雨”,中方县税务局积极开展 “互联网+发票有奖” 宣传推广活动,组织税务干部深入各大超市、餐饮、住宿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税企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宣传发票有奖活动内容。
那么消费者怎么参与“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呢?微信用户可关注“湖南税务”公众号,通过“有奖发票”模块进行发票查验,如果查询结果相符,即获得第一次开奖(即时摇奖)机会,中奖后系统直接向用户发送微信红包奖励,最高奖励金额100元。
据悉,“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开设了一次开奖、二次开奖、三次开奖等阶段性抽奖环节,活动参与者在第一次开奖结果产生时,可选择是否参与第二次开奖。参与二次开奖的消费者录入个人真实信息后,参与第二次开奖。每2个自然月会有一期二次开奖现场摇奖,摇奖结果将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中奖后需到指定地点现场兑奖。(通讯员 向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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