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2日消息,日前,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发生一起悲剧,事件致1人不幸身亡。
事发近日,地点位于国道325线钦州往南宁方向,后车行驶记录仪显示,当时肇事大货车和电瓶车属于同向行驶,货车靠左一侧行驶,电瓶车则在货车车身右侧行驶,由于大货车存在视线盲区,车身左侧,右侧,皆为货车司机的视线全盲区,以至于司机并没有观察到在其右侧行驶的电瓶车,在此过程中,货车将电瓶车剐倒,骑手连人带车被摔下了车,遭货车车轮碾压,造成颅脑破损,因伤势严重,骑手不幸当场身亡,事发后,货车司机却毫无察觉,驾车而去。
接警后,钦州交警三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只见一名中年女子倒在路面右侧,身上有被车辆碾压过的痕迹,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该女子伤重不幸不治身亡,随后,女子被盖上了白布,而肇事者不知所踪。通过以车找人的方式,民警在当天下午,根据车牌信息,交警很快联系上了司机,并传唤其到案接受调查, 经对嫌疑大货车进行勘验,民警最终确认该大货车就是肇事车辆。在证据面前,该车驾驶员才相信自己驾车肇事的事实。原来,由于事故路段比较颠簸,电动车正处于货车视线盲区,货车司机碾压后还以为只是正常的路面颠簸而已,便直接驾车离开了。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车祸猛于虎,望逝者安息,我们无法想象,他的家属便对突如其来的噩耗,将会是怎样一副崩溃的场景?如今逝者已逝,我们也望家属节哀顺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待货车司机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大货车,又称“大祸车”,此类车体型庞大,自重大,盲区大,我们的小车,电瓶车一旦与之发生碰撞,往往都是非死即伤,所以平时我们在遇到大货车时,一定要与之保持安全车距,切莫与之争道抢行,并排行驶,生命无价,逝去了便无法再回来,借此案例,我们也提醒大家,“珍爱生命,远离大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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