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1月5日在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百坚
2019年工作回顾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体现检察担当。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完善提前介入、捕诉一体、逐案把关等制度,在依法严惩上持续深化。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61人,起诉283人,对22件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不予认定,监督立案42人,追捕追诉漏犯47人。依法办理衡阳余林社、谢先进等49人涉黑案。把“破网打伞”、打防并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45件,对相关行业提出加强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16件。集中力量办好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新晃“操场埋尸案”,对杜少平、罗光忠依法批捕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对杜少平恶势力犯罪集团13名成员依法批捕并提起公诉,对涉嫌渎职犯罪的10名公职人员依法决定逮捕并提起公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振公众对维护法治尊严和公平正义的信心。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惩扶贫领域腐败,起诉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8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2.08万元,传递检察温暖;深入推进“‘四支队伍’集村部、干群同心攻脱贫”行动,巩固提升帮扶村脱贫攻坚效果。积极参与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58人;协同做好市农商行金融风险化解工作、依法办理相关案件;鹤城区检察院结合我市发生的全省首例“套路贷”案件向银保监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取缔整顿小额贷款公司21家。开展守护“一湖四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30人,聚焦非法采砂、河道污染等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281件,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稳”字当头,全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补短板、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33人、起诉4251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38人,起诉贩卖毒品等涉毒犯罪465人,起诉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090人,对13名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提出加强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35件,提升群众安全感。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认真落实《怀化市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起诉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强迫交易、强揽工程等犯罪12人;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民营企业家犯罪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18人,对确需采取羁押措施的,会同有关部门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批准逮捕在渝怀铁路复线建设中阻工的田昌勇恶势力犯罪集团13名成员,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认真落实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完善与监委的办案衔接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提前介入、适用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等工作。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49件58人,已起诉47人(含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对孙敏、黄伟2名原厅级干部,罗立新等12名原处级干部依法提起公诉。积极稳妥推进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依法查办新晃“操场埋尸案”所涉5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严守客观公正立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惩治犯罪。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08人、不起诉260人。紧盯有案不立、立案不当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7件、撤案3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0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3件。追捕、追诉漏犯209人,起诉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芷江县检察院以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追捕的杨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纠正减刑、假释提请不当283件,监督财产刑执行37件,提出特赦检察意见90件。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4件,法院发回重审1件。支持7名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帮助追回工资11万元。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1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提起公诉1人,支持法院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坚持既维护司法公正又监督依法行政,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件,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37件。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件,助力解决行政执行难问题。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505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5件,行政公益诉讼48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8件。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出发点,支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洪江市、麻阳县、溆浦县检察院针对水域漂浮垃圾、养殖污染水体、服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金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积极争取将公益诉讼检察纳入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两办”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回头看”专项活动,对17件落实不到位的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公益诉讼力争办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依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1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件。鹤城区、沅陵县检察院对非法屠宰、出售“白板肉”的10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继续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校园周边小卖部、网络外卖无证经营为重点立案公益诉讼199件,督促整改20家不合格餐饮店铺,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宽容而不纵容,关爱而不溺爱,对143名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不批捕57人、不起诉49人、附条件不起诉18人,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警示教育、行为矫正等感化挽救工作。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起诉侵害在校学生的犯罪81人,两级院检察长在14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市检察院携手市女企业家协会对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进行结对救助,中方县检察院针对利用未成年学生实施犯罪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沅陵县等基层院聚焦留守儿童受侵害问题送法进乡村学校,守护青春温暖,维护校园安全。
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智能化检察服务。将心比心办理群众信访,对群众来信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律师代理申诉制度,重复访同比下降13%,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立案复查14件刑事申诉案件、改变原处理决定1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
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推动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书记员181名,以检察官为主体,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参与的办案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跨部门办案等机制,让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2211件,其中检察长办案177件、列席审委会20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细。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升认识,充分履行检察官的主导责任,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审结1217人,建议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理770件,作出不起诉决定161人,促进诉讼质效提升、社会矛盾化解。
积极探索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认真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会同等8个基层院开展大部制管理,新晃等9个基层院运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积累基层探索经验。实行“派驻+巡回”的刑事执行检察新模式,对怀化监狱开展首次巡回检察,提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6件,统筹监督灵活性和实效性。
五、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着力建设“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22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学习研讨、整章建制,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文艺汇演、书法摄影比赛,红色家书诵读等活动,做好以文育人、凝心聚力工作。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革命传统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往深里走、心里走、实里走。深入基层精准把脉,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形成调查报告9份。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对照检查,市检察院党组及成员检视突出问题76个。强化群众满意标准,一体推进“1+8”专项整治、涉及民生领域六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整改落实成效体现主题教育成效。
加强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积极适应人员分类管理、“四大检察”布局的新形势,分层分类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建设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等学习阵地,在清华大学、泽东干部学院举办综合素能、党性教育培训班。抽调市县两级院20余名干警参与专案办理,以实战为导向提升干警能力水平。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全市已有13名干警获评全国、全省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
锲而不舍正风肃纪。以向力力案和新晃“操场埋尸案”为镜鉴,结合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活动、督查检查考核。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利剑”作用,省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市检察院党组对中方县、溆浦县、洪江市、通道县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5人。
六、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侦查监督工作审议意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对市“两会”期间代表提出的50条意见制定办理方案,办结并回复代表建议,以意见建议办理成效赢得代表满意。邀请100余名人大代表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庭审观摩等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会等活动300余人次。配合民建湖南省委开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调研。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1条、案件程序性信息7445条、法律文书2834份,组织新闻发布会、案件公开答复会7次。开展“服务民营经济”等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充分保障律师阅卷、会见等权利,把律师意见纳入检察办案决策程序。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全面小康决胜年”为抓手,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把怀化建设成为五省通衢的“西南明珠”,谱写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怀化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第二,以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己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第三,以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为目标,抓紧抓实“四大检察”工作。
第四,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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