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不再有下一个李星星?
——遇言姐
上市公司副总鲍某明性侵14岁养女。
母亲迷信认干爹转运,亲手将女儿送给恶魔。
女孩3年中数次报案、两度自杀,相关机构非但不作为,甚至二次伤害受害人,最后居然还是靠媒体报道和舆论发酵才初现效果。
这两天来,随着更多细节流出,遇言姐的心情在怒火中烧与如坠冰窟中来回切换。
今天,鲍某明的姐姐又跳出来说,弟弟和李星星并非是以养父-养女的关系相处的。
所以呢,你就可以性侵未成年少女了?
身为姐姐,眼看40好几的弟弟跟14岁的孩子“谈恋爱”,非但不觉得变态,还有脸跳出来洗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畸形家庭养出来一家子的混蛋玩意儿?
▲这样两条消息排在一起,让人简直对世界失去信心
前阵子,韩国的n号房间事件震惊东亚。
说句极端点的话,如果韩国是n,中国又是什么?
14岁的孩子多次遭遇性侵,在北京和烟台尚得不到解决,那些18县乡镇,那些留守儿童,他们身处的又是什么样的环境?
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
▲2016年初,李星星在北京的一个派出所报了警,但结果却是没有任何后续。鲍毓明继续和李星星住在一起,这让14岁的李星星十分困惑:他到底犯罪了吗?如果犯了罪,为什么警cha不抓他?
在知乎“如何看待某跨国石油服务集团副总裁鲍某明性侵养女三年”这一提问下,高赞答案是一名年轻住院医生的回应。
他是这样写的——
最让人忧虑的是一条新闻代表的往往并非个案。
两年前,这位医生为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做会阴清创缝合手术,女孩从急诊送过来,后联合部位有裂伤,出血不少,已经凝成了血块;
手术后见到孩子的奶奶,得知孩子的父母打工在外,孩子被邻居家儿子强暴了。
当时,医生建议报警。
孩子奶奶不肯,因为“报警丢人,孩子以后还怎么嫁人。而且都是邻居,对方还是学生,医药费也给了”。
科室主任也劝告医生:“你们小年轻不懂。即使咱们报了警,乡镇上就会管吗,没有用的,立不了案。”
年轻的当事医生血仍未冷,想来想去还是选择报警。
结果与主任预想的一样——
孩子奶奶嫌医生多事,有没有立案不得而知,相关部门没有来传唤,孩子也没回医院复诊。
在这条回答下,有许多基层医生的回复。
他们都提及遇到过大量的类似案件,无不是不了了之。
“一想起来,就会忍不住颤抖和流泪。”
鲍某明性侵案因为嫌疑人是上市公司高管而引起了关注。
在农村、乡镇、县城,大量受害女童,几乎得不到援助。
民间的愚昧、司法的缺失、性教育的空白、社会的不作为。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之所以一次又一次激起大家的愤怒,不仅因为性侵本身,还有令我们深感悲哀无力的方方面面。
“别老性侵性侵的,我们不管”
鲍某明性侵事件中,相关机构何止难辞其咎,简直是令人发指的恶劣。
录音显示该案负责人态度敷衍、避重就轻。
在李星星上交了验伤、照片、截图等一系列物证后,却在没有发放告知书的情况下擅自撤案。
接线员甚至说出“别老性侵性侵的,我们不管”、“我这态度怎么了”等无赖回应。
以至于连电话另一头的南京警方都不可置信地质问:“你们是派出所吗?”
在笔录时,李星星被要求一遍遍回忆痛苦的性侵过程,还被掐脖子,这令她受到严重刺激。
44岁的男人给14岁的孩子写下保证书——“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派出所非但不以为奇,反而转手撤销了案件。
以上还只是事实的一角。
昨天,微博账号“烟台B律师性侵案受害人姐姐”(几个为李星星提供帮助的姑娘所设立的专门账号),披露了更多的涉案细节,真真叫人怒从心头起。
这几名中年当事警cha还做出了以下离奇行为——
责问李星星为什么不牵鲍某明的手。
在鲍某明承认有性行为,并称要与星星生孩子后,警cha提到了鲍某明的年收入不错。
将李星星和鲍某明关在同一个房间一整夜,关押理由是:鲍某明殴打李星星的时候她反抗了,这属于互殴,双方都有责任。
李星星是一个孩子,鲍某明是一个身高190、体重200斤的壮硕大汉。当事警cha不顾李星星所说的性侵、恐吓、辱骂,坚持把笔录记为“感情纠葛导致互殴”。
副所长问李星星:“报警好玩吗?”
声称“要关两个人一起关”,迫使李星星签下和解书。
在做笔录时,恐吓李星星:“鲍某明被拘留对他没有影响,你被拘留了以后上学工作都受影响,不能上军校也不能考公务员。”
笔录之后,警方对鲍某明和李星星进行调解。
鲍某明说自己爱李星星,不能没有星星,还想娶星星。
警cha说:鲍某明又高又帅收入不错,自己要是个女的就嫁给他。
……
遇言姐已经没有语言可以形容自己的感受,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对这件事情进行评论。
当正义与人性一文不值,我甚至不知道是否该说:幸亏鲍某明的上市公司副总裁身份,让这个原本该掐灭的案子上了热搜?
李星星的母亲到底是怎么回事?
“烟台B律师性侵案受害人姐姐”微博账号呼吁,希望大家不要将焦点对准星星的家庭和母亲。
遇言姐理解眼下的情况,最要紧的是司法程序就位。
但是,我实在不能理解这位当事母亲的行为,这个“找养父”事件从一开始就疑点重重。
根据李星星母亲的说法,因为孩子从小磕磕碰碰,所以想给她认个养父冲冲。
之后,李母经过网上的一个帖子结识了鲍某明,后者表示自己愿意和李氏母女组成家庭。
这件事情太古怪了。
给孩子找养父为什么要经过网友介绍?
这个中介人是义务劳动还是收了钱的?
鲍某明多次在QQ上浏览“收养幼女”、“送女宝宝”,这背后是否有一条产业链?
一个是没受过什么教育的底层妇女,一个是名校毕业的上市公司副总裁,这两个不应该有交集的人在什么情况下会“组成家庭”?
即便是星星母亲的文化水平再低,即便是对成功人士的光环再信任,将青春期的女儿交给一个陌生男性带去异地生活,这个母亲真的就没有过一丝一毫的警惕和怀疑吗?
李母在星星跟随鲍某明生活期间,有没有探望过孩子,有没有联系过孩子?她对孩子的生活状态是否知情?
今天又爆出李星星有个弟弟,这与将女儿送人是否有什么联系?
李星星母亲在案发后,气愤不已、辞掉工作、带着孩子四处寻访,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卖女儿”的母亲,那她的行为逻辑到底又是什么呢?仅仅是因为文化低,被鲍某明给骗了吗?
孩子母亲这口三年没反过味来的迷魂汤是怎么喝的?谁牵的线?怎么想的?
遇言姐并非是要往受害者的母亲心上插刀,但是我认为,她对女儿的悲剧是负有责任的。
全社会性教育与相关司法的缺失
有朋友问我这种事情在国外是怎么处理的?
遇言姐想了半天也没想到相似的案例。
在西方社会,父母没有能力养育孩子的,政府会负责联系收养家庭,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私下把孩子送给别人这种操作。
更别说,全社会从学校到医院到社区,有一条完整而细致的保护链。
老师、医生、社工——任何与儿童有接触的从业者都受过训练,有一整套流程去发现和识别孩子是否受到了侵害。
如果相关人员发现疑似侵害却没有上报警方,即属违法。
▲加拿大的中小学,每学期都会有警cha和心理辅导员来为学生讲授反虐待、反性侵常识
甜豆胳膊上有一块出生时就有的青斑,这种学名蒙古斑的胎记只见于亚洲人。
每次我带甜豆去打社区中心预防针,护士撩开孩子的袖子都会一秒变脸,稍后才反应过来:“哦哦,是蒙古斑”,然后长舒一口气。
她这是怀疑我虐待孩子呢。
▲国外有专门处理受虐儿童案件的医生和专家,以保护孩子不受到二次伤害
朋友家的3岁孩子胳膊脱臼,医生在治疗完毕后,要求检查孩子的下体。
这是医疗系统的规定——要排查孩子是否是在遭到侵害时反抗而受伤的。
而性侵这种事一旦报案,警cha会首先分离报案者和嫌疑人,有事没事儿先关嫌疑人一个晚上。
一整套为保护受害人心理与生理而设立的流程即刻启动。
2016年,李星星在北京某派出所首次报案,事后似乎没有启动任何司法程序。
鲍某明像往常一样回到家中,连还是孩子的李星星都觉得这件事情不合逻辑——
“他到底犯罪了吗?如果犯了罪,为什么警cha不抓他?”
这可是堂堂北京啊。
鲍某明一个有点小钱的私企高管,我不相信他能够左右北京的司法。
也就是说,这种对未成年性侵案的无力,是常态?
在鲍某明性侵案中,我们看到的绝不仅仅是一个人面兽心的恋童癖、强奸犯。
更是——
第一:孩子亲生母亲的愚昧无知(我知道孩子的母亲很痛苦,但我仍然认为她负有责任),没有尽到保护孩子的责任。
第二:学校性教育为零。
李星星不断被鲍毓明洗脑,“大人跟小孩做是正常的”、“别人家里都是这样的”、“你不喜欢这个是你有问题”……
14岁的孩子要通过问百度,才知道自己被养父性侵了。
面对如此惨烈痛心的现实,学校是否还要回避性教育?
第三:教育系统不作为。
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长时间不上学,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校方也没有启动任何调查。
一个并非法定监护人的养父,又是如何给星星注册学校的,也是疑问。
第四:司法系统不作为。
这个问题眼下已经是众矢之的。
现在舆论闹得这么大,案件应该会得到解决。
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孤案吗?
如果整个系统不做出深刻改变,如何确保不再有下一个李星星?
李星星案中最让我痛心的是——
在长达3年的持续侵害中,小女孩没有得到来自学校、司法、社会的任何帮助,所有的维权石沉大海。
她要靠查询百度才知道自己被性侵了,独自一个人去派出所报警,独自面对相关人员不作为,独自承受所有的威逼恐吓。
从始至终,李星星没有得到任何专业的辅导与介入,帮助她最多的,是几名与星星有过相似经历的网友姐姐。
刚刚,遇言姐看到某知名媒体发了一篇单方面采访鲍某明的文章,标题居然是——“这是一个缺少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求安全感的故事”,震惊已经不能表达我的心情。
写这篇文章的人,你到底是蠢还是坏?
这名当事记者更在朋友圈以戏谑的口吻指“小女孩找了个sugar daddy又反悔了”、“女孩是故事会人格”。
所以,这是一个14岁的女孩套路了44岁的傻白甜副总裁的故事?
遇言姐说:这位记者,先不说你的专业素养,请问你还算是个人吗?
鲍某明性侵了14岁的李星星,又是谁将孩子推向了跳海自杀?
是李星星案中每一个不作为,甚至作伥之人,是全社会性教育与相关法制的缺失。
在这起耸人听闻的性侵案背后,是我们全社会欠孩子的一笔债。
最后,遇言姐相信,鲍某明性侵案中的每一个有罪之人必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否则,如果泱泱大国保护不了一个14岁的孩子,这将是一种多么可怕又可悲的魔幻现实。
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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