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印度的斯里兰卡种姓制度,与印度有什么不同?种姓制度是南亚地区特有的社会制度,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概念,包含了宗教、血缘、职业、身份、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这种制度起源于印度,是印度教社会的结构基础。
种姓制度强调血统,在印度教社会里,一个人的出身决定了他的种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先天决定的。每个种姓都有自身的传统固有职业,职业的高低与种姓息息相关。为了保证种姓血统的纯正,不同的种姓之间限制通婚,从而保证高种姓的特权。这种古老的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严格而规范的社会体系,通过以出身为基础的社会群体分层秩序,实现不同种姓的社会功能,保障高种姓的权威和利益。
种姓并不是印度社会独有的制度,在深受印度教影响的南亚次大陆,包括巴基斯坦、尼泊尔、孟加拉国、不丹、马尔代夫和斯里兰卡,这些国家不论从地理位置还是从文化传承、社会特征上来看,历史上受印度教的影响很大,种姓制度在这些国家也曾普遍存在。虽然这些国家中的大部分在当今时代已脱离了印度教的信仰,转信佛教或伊斯兰教,但是在南亚的斯里兰卡,种姓还是其社会构架的重要特征。
斯里兰卡是南亚地区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斯里兰卡人口中,僧伽罗族占全国人口的75%,泰米尔族占15%,其他民族共占人口的10%。
僧伽罗人的祖先是公元前6世纪进入南亚次大陆的雅利安人,泰米尔人的祖先则来自南亚次大陆的南部。公元前6世纪左右,印度的恒河流域开始兴盛,成为了南亚的贸易中心。来自西方的雅利安商人们从印度河口沿着西部海岸,发现了与印度仅一海之隔的斯里兰卡。这里盛产珍珠、宝石,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雅利安人来此从事贸易,并最终在此建立了国家,形成了斯里兰卡的僧伽罗族。
这些僧伽罗人的祖先多来自印度,他们也将印度种姓制度带到了斯里兰卡。僧伽罗人和印度人一样,将人也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僧伽罗统治者属于刹帝利种姓,婆罗门种姓人数不多,但社会地位很高,担任统治阶级的祭司,负责与神沟通;吠舍种姓中,僧伽罗平民占了绝大多数;而首陀罗种姓社会地位低下,主要从事垃圾清扫夫和抬尸等低贱的工作。
僧伽罗人建立斯里兰卡国之后,与印度便成为两个国家,他们的种姓制度也带上了自己的独特风格。随着佛教传入斯里兰卡并逐渐取代婆罗门教成为斯里兰卡主要宗教,也引导了僧伽罗种姓制度的变革。
佛教之所以在斯里兰卡得到普及,因为佛教代表了占斯里兰卡人口绝大多数的刹帝利种姓和吠舍种姓的利益。在婆罗门教中,婆罗门种姓的地位最高,对其他种姓极尽压榨,引起了其他种姓的强烈不满。以佛教取代婆罗门教,可以大大削弱婆罗门种姓的特权,使他们失去了婆罗门教这种维系种姓制度的精神核心,也能使掌握国家权力的刹帝利种姓成为斯里兰卡的真正统治者。婆罗门种姓的力量被削弱后,逐渐退出了僧伽罗历史的舞台,刹帝利种姓的政治、宗教权力被日益强大起来。
僧伽罗人的种姓制度与印度种姓制度有着很大的不同。印度的种姓制度是印度教倡导的一种社会等级制度,带有强烈的宗教意义;而僧伽罗人的种姓制度是建立在主张众生平等的佛教基础上的,种姓并没有太大的宗教内涵,因此相对相对、宽容。佛教反对“婆罗门至上”,主张“种姓平等”,这是佛教的先进性;但是佛教起源于婆罗门教,它的教理中不可避免会包含印度教的影子,所以也并不反对种姓制度继续在斯里兰卡存在。所以说,佛教并没有革除来自婆罗门教的种姓制度,只是赋予了斯里兰卡种姓制度一些新的特征。
僧伽罗人的种姓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分工体系,也是国家机构组织的一种形式。僧伽罗的统治者为每一个种姓都规定了必须服的劳役,无论你是哪个种姓,都必须遵照执行。这种国家固定的劳役制使得各个不同的种姓,在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中能发挥其固定作用,也固化了种姓的政治和经济地位。
僧伽罗种姓制度十分庞杂,种姓数目繁多。不同种姓之间,界限仍相当严格的。除了种姓制度本身所规定的义务之外,不同种姓间没有任何社会交往。如果发生不同种姓间通婚的现象,当事人会被剥夺继承权,甚至被逐出种姓,成为被整个社会所遗弃的对象。低种姓的人不能进高种姓的家门,不同种姓不能共餐,不能吃同样的食物,连穿的衣服也不一样。
在斯里兰卡的历史上,僧伽罗人占据了统治者的地位,种姓制度是被他们用来统治的工具。僧伽罗统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去改变一个种姓的社会义务,也可以根据需要提高或贬低一个种姓的社会地位。十五世纪时,泰米尔族中原来从事纺织行业的萨拉加马种姓触犯了伽罗统治者的权威,就被罚从事剥取树皮的劳役,这也成为此后萨拉加马种姓世代从事的职业。这种改变种姓传统职业的做法,在印度教社会是不可想象的。
斯里兰卡的泰米尔人是从南亚次大陆南部迁移到斯里兰卡的,他们比雅利安人更先来到这里。但是泰米尔人的文化比较落后,因此在与僧伽罗人共处的过程中,泰米尔人总是被僧伽罗文化所同化。
直到公元13世纪,印度入侵斯里兰卡之后,才协助信奉印度教的泰米尔人在斯里兰卡北部地建立了聚居地,成立了贾夫纳泰米尔王国。从这时起,泰米尔人为了自身的独立,必须坚持自己的信仰与社会体系,才能与僧伽罗人抗衡。所以泰米尔人坚持信奉印度教,建立了不同与僧伽罗人的种姓体系。
泰米尔人的种姓制度有别于印度的种姓制度。由于泰米尔人中的婆罗门人数很少,所以不具备印度婆罗门的那么至高无上的地位,也没有对世俗权力的主宰优势。泰米尔种姓中,“维拉拉”种姓占据人口的大多数,他们中有农民、地主,还有掌握权力的国家官吏,是泰米尔人的社会基础,也是泰米尔人实际上的最高种姓。在维拉拉种姓之下,还有以渔民为主的种姓卡拉亚尔和以商人为主的种姓杰提亚尔。
泰米尔种姓与僧伽罗种姓有一个明显区别,他们将种姓分为“洁净”与“污秽”两类。信仰印度教的斯里兰卡泰米尔人,认为宇宙万物是一个有差等的序列,所以世界上会存在“污秽种姓”,所以在泰米尔人中,阿姆巴塔尔、帕拉、那拉瓦尔等“污秽种姓”,只能从事社会最底层的职业,被排除在高等种姓的生活之外。
佛教成为僧伽罗人的信仰后,佛教提倡“平等”改变了僧伽罗种姓的内涵,但对于坚持印度教的泰米尔人来说,仍然保持着印度教种姓的内核。虽然斯里兰卡泰米尔人历史上在与僧伽罗人不断的融合中,种姓制度也在向世俗化逐步倾斜,但是泰米尔人始终不能摆脱印度教信仰,他们的种姓制度也无法发生本质变化。
今天的斯里兰卡政府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致力着手改善低级种姓的处境。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在人员社会流动性增强的今天,种姓这个停滞的社会层级体系也面临着变革。虽然斯里兰卡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在广大农村地区种姓制度仍然有存在的土壤,但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已大大下降,低种姓人群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斯里兰卡,种姓传统职业的界限早已被打破,种姓隔离现象也逐步减少,不同种姓之间的通婚现象也越来越多。
今天的斯里兰卡,瞿维种姓仍然是国家的中坚力量。他们仍然是斯里兰卡的上层人士,他们的经济地位也是最高的。由此可见,破除种姓制度对斯里兰卡来说,仍然任重道远。
斯里兰卡社会中,僧伽罗人的种姓与泰米尔种姓的不统一性,是斯里兰卡文化多源性和多元化的体现。站在斯里兰卡的社会发展的历史高度,去探讨僧伽罗人和泰米尔人的社会生活方式变迁,读懂两个民族种姓差异所折射出的文化差异,以及认清这种差异是给斯里兰卡带来民族矛盾与冲突的根源之一,才能准确理解“斯里兰卡种姓”这一社会现象,理解斯里兰卡国内的民族矛盾与冲突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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