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卡里的钱要是弄丢了,我的孩子就没法去治病了。"3月26日上午,在南丹县城关派出所里,受害人兰先生从民警手中拿回失而复得的银行卡和19800元现金,握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道。
2020年3月24日,南丹县城关派出所接到兰先生的报案,称其3月6日在丹东路某银行取钱时,忘记取卡便离开了。现在孩子突发疾病住院急需用钱,才猛然想起银行卡遗忘在银行的ATM机上,卡里的钱可能已经被别人取走,请求民警帮追回钱款。
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该案件展开调查。通过调取银行监控视频以及查看银行流水信息,发现邱某拿走了受害人遗忘的银行卡,并提取了全部钱款。
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很快锁定了有作案嫌疑的邱某,于3月25日上午在其出租屋内抓获,现场查获受害人被盗取的现金和银行卡。
经审讯,邱某对其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邱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月26日上午,民警第一时间联系报案人来到派出所,将追回的银行卡及被取走的全部现金19800元交还给他,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警方提示:在ATM机取钱时一定要小心保护自己的密码,谨防被他人偷看或窃取。取完钱后,一定要记得将银行卡取走。如自己一旦捡到银行卡,应该及时交还失主,一时找不到失主,应及时向银行或者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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