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姑苏区人民政府接连发布征地拆迁公告,涉及廖家巷、桃花坞大街、黄桥街道、北桥街道、镇湖街道、东渚镇等区域,补偿标准同期公布。
1
相城区昌兴路二期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01
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昌兴路二期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02
土地位置
相城区北桥街道漕湖村原张华村村集体、4组、9组、10组、11组
03
具体面积
(一)北桥街道漕湖村原张华村村集体0.2410公顷;
(二)北桥街道漕湖村原张华村4组0.3432公顷,其中耕地0.3432公顷;
(三)北桥街道漕湖村原张华村9组0.3168公顷,其中耕地0.3168公顷;
(四)北桥街道漕湖村原张华村10组1.0348公顷,其中耕地0.8147公顷;
(五)北桥街道漕湖村原张华村11组0.9672公顷,其中耕地0.4494公顷。
04
补偿标准
另有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青苗补偿
2
相城区黄桥街道支二路一期新建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01
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支二路一期新建工程建设用地项目
02
征收范围
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村集体、4组、6组、8组、9组
03
征收面积
(一)黄桥街道方浜村村集体0.0080公顷;
(二)黄桥街道方浜村4组0.0157公顷,其中耕地0.0153公顷;
(三)黄桥街道方浜村6组0.0635公顷,其中耕地0.0631公顷;
(四)黄桥街道方浜村8组0.0811公顷;
(五)黄桥街道方浜村9组0.1993公顷。
04
补偿标准
另有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青苗补偿
3
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
01
项目名称
廖家巷3号一进、5号一进、6号、6号一进、6号二进、14号一进、14 -1号、14-3号、14-4号、14号2幢、16号、前新街15号、桃花坞大街208号、208号后门、210号、210号后门、210号一进(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约70户,其中住宅约70户,面积约4000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02
实施时间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03
补偿政策
4
镇湖街道10号路工程
01
征收范围
高新区镇湖街道秀岸村0.4409公顷(合6.6135亩)集体土地。
02
补偿标准
5
镇湖110千伏输变电所工程
01
征收范围
高新区镇湖街道新桥村0.4045公顷(合6.0675亩)集体土地。
02
补偿标准
6
长巷路(太湖大道-昆仑山路)新建工程
01
征收范围
高新区东渚镇长巷村、姚市村、中村村4.532公顷(合67.98亩)集体土地。
02
补偿标准
注:本文信息来自苏州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姑苏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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