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郴州、娄底等地通报了11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律典型问题。
一、湘潭
1
湘潭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值班人员脱岗问题。经查,2月23日上午,省司法厅在巡查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值班情况时,发现值班员黄虹不在岗,脱岗时间约1小时。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黄虹纪律涣散,敷衍塞责,违反了《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其行为对湘潭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2月24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党组会议,经研究,决定对黄虹进行通报批评,有关问题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理。
2
岳塘区宝塔街道办事处、书院路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2月21日,岳塘区宝塔街道云峰社区所辖东方名苑小区居民刘某(现居住书院路街道葩金小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这是继湘潭市连续6天、岳塘区连续15天以来无新增确诊病例后所新增。 根据区委安排,岳塘区纪委监委对该起新增确诊病例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查,宝塔街道办事处、书院路街道办事处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控措施不严,宣传发动不细,工作方案不全等突出问题。 充分暴露了街道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思想意识松懈、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 为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经区委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2名责任人予以免职
1.给予宝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鲁项免职处理。
2.给予书院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政协联工委主任胡柳松免职处理。
(二)对8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
1.给予宝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董涛诫勉谈话。
2. 给予宝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政协联工委主任曾燕群诫勉谈话。
3.给予宝塔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主任姚唐斌诫勉谈话。
4.给予宝塔街道办事处执法室主任曾国锋诫勉谈话。
5.给予书院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殷涛诫勉谈话。
6.给予书院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李建儒诫勉谈话。
7. 给予书院路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主任黄艺诫勉谈话。
8.给予书院路街道办事处执法室主任赵鹏诫勉谈话。
(三)对4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给予宝塔街道云峰社区党支部书记刘银艳通报批评。
2.给予宝塔街道云峰社区主任毕惠珍通报批评。
3.给予书院路街道葩金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敬芳通报批评。
4.给予书院路街道葩金社区主任罗红通报批评。
二、郴州
3
永兴县樟树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刘家军瞒报疫情相关信息问题。经查,永兴县樟树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刘家军在组织摸底排查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返郴入郴人员密切接触情况等有关疫情信息时,不如实报告其与从深圳返回永兴县人员龙某雄存在密切接触史的情况。刘家军在岳父龙某亮(龙某雄父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后,仍隐瞒与岳父存在密切接触史的情况,未按要求采取隔离等管控措施,造成疫情防控风险。永兴县朝阳实验小学教师龙水华(刘家军之妻)也未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告与深圳返郴人员及确诊病例存在密切接触史的情况,未按要求采取隔离等管控措施,造成疫情防控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刘家军受到免职问责处理,龙水华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4
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桃源村妇联主席刘育葵(中共党员)未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问题。在疫情防控期间,刘育葵对亲友在其家中打牌娱乐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2月,刘育葵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5
北湖区鲁塘镇仁和村党总支、陂副村党支部及相关村干部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2020年1月26日,鲁塘镇党委对辖区各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时发现,仁和村值班人员、村党总支副书记夏桂平,陂副村值班人员、村秘书邓俊柏擅自脱岗,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夏桂平、邓俊柏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因监督管理不力,仁和村党总支、陂副村党支部均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6
北湖区燕泉街道阳光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台账不细致的问题。2020年1月30日,区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组在对燕泉街道阳光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社区提供的《武汉来郴人员摸底排查跟踪表》中记录的体温检测信息登记不及时,末次登记时间为2020年1月28日上午。该社区卫健专干李修洁,作为社区疫情防控台账资料的责任人,工作欠细致。2020年2月,李修洁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因基础工作不扎实,燕泉街道党工委对阳光苑社区党总支进行约谈处理。
三、娄底
7
娄星区杉山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熊彪(非中共党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问题。1月24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娄星区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全部取消春节休假,坚守工作岗位。1月27日、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放假期间,熊彪未按规定取消休假坚守岗位,2月3日至6日正常上班期间连续旷工4天。熊彪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擅离职守,严重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8
新化县坐石乡杨洪岩村党员王本席隐瞒女儿疫情信息问题。1月22日,新化县坐石乡杨洪岩村村民王某某自武汉市武昌区返回新化县老家过年,其父王本席对外隐瞒这一重要信息,该村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人员也没有排查到此情况。1月30日,王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导致该村111人被居家隔离观察,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王本席被立案审查,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分处理。
9
涟源市石马山镇湖泉村村干部防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月24日,石马山镇湖泉村出现两起聚众打牌现象,禁赌控聚工作不力;村级活动中心大门紧闭,无人值班,且2月13日以来没有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安排人员值守,值班值守不到位;没有组建村防疫和巡查小分队,没有对村外出务工人员、外来人员及乘坐密闭交通工具返乡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无相关台帐资料可查,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村“五小 门店”开业营业,但未落实好人员登记和体温测量等工作,宣传工作不到位。2月25 日,石马山镇党委研究,决定对湖泉村网格指导员谭银华予以履责约谈,并责令书面检讨;对湖泉村党总支书记易光辉予以停职,并予以立案审查;对湖泉村村主任、湖泉街道所属网格员颜茂华予以诫勉谈话;对湖泉村定补干部易黄奇、谭凤文、周英姿、何建波予以履责约谈。
10
涟源市人社局主任科员罗孝光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问题。2020年2月24日上午,涟源市人社局主任科员罗孝光驾车到伏口镇中心卫生院,在经过卫生院入口处的疫情防控检测点时,拒不接受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且态度恶劣,辱骂、威胁并推搡工作人员,造成不良影响。经涟源市纪委研究并报涟源市委批准,决定对罗孝光予以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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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1起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月8日,金竹山镇太主山居委会邹某了解到武汉雷神山医院建设急缺务工人员的信息,告知金竹山居委会的孙某,要求其召集人马去武汉雷神山医院建设工地务工。孙某先后联系并确定了包括自己在内的18人(涉及沙塘湾街道办事处、金竹山镇、布溪街道办事处、铎山镇等4个乡镇办人员10人),于2月9日上午从金竹山汽车站分乘四台小车前往武汉。3名司机(1名外县市)抵达武汉后当即返程,2月10日6时许回到冷水江。2月14日,其他8名赴武汉务工的人员返回冷水江后,市防指及时采取了集中隔离措施,随后,先前回来的3名司机也一并安排集中隔离。
通过责任倒查查明,务工人员中有3人于2月9日上午找市防控指挥部综合组相关同志咨询前往武汉务工事宜。但该负责接待的同志既不明确答复,也不核实情况上报,更未把情况反馈给相关乡镇办和村居,并做好人员返冷后防控预案;4个乡镇办的党(工)委书记作为一级网格长,本应按双网格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掌握所辖网格内居民的日常活动情况并报告防控指挥部,但有2个单位直至2月14日市防控指挥部领导调度此事时才去核实情况;所涉及往返武汉人员的7个村居(社区)只有1个及时摸排掌握了信息并报告街道办事处,有3个摸排不实,有3个信息倒流。冷水江市卫健局1名副局长、4名乡镇办党(工)委书记、6名村居(社区)支部书记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往返武汉人员信息摸排不力、工作不实被问责。经冷水江市纪委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决定对相关的11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提醒谈话、履责约谈、诫勉谈话等不同等次的处理。(来源:红网综合自三湘风纪、湘潭廉政网、林邑清风、娄底廉政网) 戳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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