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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外国人永久居留,中国人你是有多不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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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司法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个文件瞬间引爆了舆论。

整个网络举起了民族自救的大旗,像是如果这么一来,要亡国一般的可怕。

不知道发声的朋友是否全篇仔细看了这份条例,里面对一些问题表述的很清楚,就算是有不到位的地方,这不是征求意见稿嘛。就是让你提意见的。但,提意见应该是建立在你了解和知晓全面意思的基础上。

整理了一下网络上讨论最热的几个点

01

开放永久居留不等于接收难民

这次条例的修订,主要是为了增加我国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中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在国际上吸引一批愿意定居中国的优秀人才。

在条例原文中,中国的永久居留只有一种情况可以直接申请:

条例的第十二条写到: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国人,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而哪怕是为中国做出出贡献的外来人才,包括:

(一)为中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中国境内从事公益活动,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为推进中外友好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四)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依旧需要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而对于外来人才的直接引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之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三条 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外国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引进并经主管部门推荐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的学术科研人员,以及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教授、研究员;

(三)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国内知名企业引进并推荐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我想这样的门槛并不低,很多评论反对的声音都是并没有真正了解和理解的情况下,被那些无良的自媒体刻意散播的“恐慌言论”而带跑偏了。

我为什么要支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呢?因为我希望有一天我们中国能更加强大。为什么那么多人争着拿美国的绿卡,不就是因为美国先进吗?终究有一天,中国能像美国一样,吸引着全世界各个方面的人才,无论他们是什么样的皮肤,出生于什么样的国家,他们都能与我们一起建设我们脚下的这一片土地。让中国在世界强国之林,有着不弱于任何西方国家的科技,人才的向心力。

02

开放永久居留不会影响就业

事实上,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对于中国经济的推进,于发展,也是有助推作用的,很多人担忧外国人会抢占本国的就业岗位,其实恰恰相反,这次面向海外开放的永久居留,恰恰是一份邀请函,为了邀请更多的外国人,来中国给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规定:外国人按照外商投资法律的规定,以自然人身份或者作为控股股东的企业投资,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投资折合人民币一千万以上;

(二)在国家实行外商投资鼓励措施的区域投资,投资数额、纳税金额和聘雇中国公民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效益显著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的。

仔细看了,你就会发现,条例上规定的跟很多被带节奏的网友担忧的恰恰相反,我们是在给那些连人带钱来中国创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商人,提供永久居留的机会。

这不是在招待客人,而是你拿着米,面,粮油,【技术,项目,就业岗位】再给我一笔钱【纳税】,我在我家给你留个卧室,我们为什么要拒绝呢?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无数的外来企业带着资金跟技术来到中国,40年前的那代人担心他们是洪水猛兽,但今天事实不是证明,正是那些资金与技术让我们的国家发展的更好了吗?现在谁也不会不接受一个外国企业,可是为什么就拒绝一个能给国家带来好处的外国人呢?

我希望网友对我们政府的工作人员有信心,也对我们的国家有信心,我们都是中国人,政府和国家肯定都是为了国人谋福利的。

03

获得永久居留其实并不容易

获得永久居留的门槛并不低,很多大家的担忧可能存在,但我们后续也还有很多的退出机制,以及出入境管理法来进行外国人的管理。舆论应该冷静,而不是一味的反对。

条例中规定:外国人依法在中国境内工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从国际知名高校毕业,在中国境内工作满三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一年;

(二)在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连续工作满三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一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四倍;

(三)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四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二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

(四)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八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四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我想,上面的条例已经很清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中对于每一个外国人,我们都有非常漫长的考核周期。

事实上,在现在,很多这项条例的修订者依旧在纠结,与思考着。

博士生三年是否合适?累计一到四年的实际居留是太长了还是太短了,这一切可能依旧需要时间来证明。但我们的国家至少能做到而且肯定可以做到,每一个外国人在中国的行为都是受到中国法律的严苛的监管的。

至于还有大家讨论的,会不会几十年,几百年后的将来,大街上,校园里,工作环境中,会不会出现很多中国人与外国人的孩子,我觉得,恋爱,结婚,生子,那都是人的自由,你喜欢你可以选择跟外国人结婚,你不喜欢你可以不找外国人啊,再说了混血儿有什么不好,很多人都喜欢的不要不要的呢,我没有资格评判,但我觉得,自由是好的。

据我所知,外国人申请永居也不是这次修订条例才开始的,之前就一直有这样的工作,面向的都是一些企业高管、还有科技、文化领域的一些代表人物。早几年还热炒过中国“绿卡”特别难拿的话题,其实一直都在进行的工作,只是现在通过修订法条把整个操作更规范,是一种进步和自信,实在理解不了那些悲哭哀嚎的,还有拿黑人说事的,其实有没有这个管理条例,黑人非法滞留的问题还是摆在那里,是另外一个需要解决问题但和修订永居管理条例没关系。

任何事情都需要仔细分析再评论,看到微博铺天盖地的带节奏之后,我就在想,我不相信中央会把民族往火坑里带。人才对于企业地区民族的发展太重要了,担心抢就业?不,一个双创人才可以创造成千上万的就业岗位,可以让我们在某行业的科技水平一跃到世界前列。

条例里存在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反映出来。在未完整浏览条例的前提下,没有根据地一味反对条例的整体存在意义,实在是人类迷惑行为,因此而一厢情愿地给自己套上民族自救的光环就更荒谬可笑了。

其实这个问题本来很简单。国家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推出这个东西呢?因为时机条件成熟了。如果在早些年,恐怕你想让外国人来都没人来呢。而纵观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史,那个国家的国门不是开放的?尤其人才和科技本来就应该是无国界的东西。

美国的发展不就是接收了世界大批量的优秀人才,就中国留在美国的科学家博士不计其数,开放本身就意味着发展。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突然一下子要把门锁起来。可笑吗。你是没有自信还是没有管理能力?如果14亿人的中国随便就被继几个外国人侵蚀了,那你本来也不强大。说不好听的,你外国人来了给我效力搞生产,搞科研,搞技术,我腾出精力来搞国防,搞军事,搞重大国家工程。到时候我中国能收编了你全世界。

想谈谈理性爱国。

最近常常会发现一些自媒体提及爱国,不错,爱国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必须要有的态度甚至是信仰。我想说的是,越来越看到现在常常出现的爱国提法是一种变了味的狭隘和自私。

此次疫情中,一些国家处于防护安全考虑,限制了中国的入境,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理解的事情。可是,又是有一批无良的人士又举起民族主义大旗,对这些国家肆意诋毁和谩骂。而,最有意思的情形是,当周边国家日本韩国也发生疫情后,同样的一批人又高喊坚决不能让外国人进来。我很无语,只想说你的爱国连国家也不会认可。你只是一种巨婴的思维。你的爱国只会给国家形象减分。

爱国是一种让国家有发展前景的条件创造,爱国是一种行动上的实实在在的奉献和牺牲,爱国不是个人私利的庇护所,也绝不是唯我独大的狭隘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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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子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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