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省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精神,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称登记中心)结合深圳市不动产登记实际,通过优化流程,精简环节,革新登记模式,最大程度的再一次进行业务的全面提速。2019年12月10日起,深圳市不动产转移登记压缩为3个工作日,不动产首次登记压缩为4个工作日。
201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提出“2019年底,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2019年8月,省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底前,全省实现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
2019年11月13日,深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发布第一六七号公告,取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原公告期为30个自然日),这意味着,深圳市不动产登记首次登记办理速度将更快,由原来的30个自然日和5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间大幅度缩短到4个工作日办结,大大方便企业群众申办不动产登记业务。
为衔接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压缩时限的计算标准,深圳市对所有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办理时限计算标准,结合此次提速进行了大调整,按24小时为1日计算(以受理时间为起算点)。
以转移登记为例,工作人员在12月10日10:00,受理了老王的申请,老王在3个工作日(3x24=72小时)后,即12月13日10:00后可以领取证书。同时,深圳市不动产登记权责清单事项及承诺时限调整表进行了更新。
按照上述标准,深圳市60项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办理时限结合这次大提速进行了同步调整,按24小时为1日计算(以受理时间为起算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地域权首次登记等11项登记事项压缩为4个工作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等11项登记事项压缩为3个工作日;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等3项登记事项压缩为2个工作日;预告设立登记、异议登记等11项业务压缩为1个工作日办结,受理当天即可办结;其他登记事项的办理时限也作出相应的压缩。
【记者】李斌
【作者】 李斌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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