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参保人员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支付?
答: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但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当出现急诊、转外就医等情况时,即使是在非定点医院看病,医保也是可以报销的。
哪些情况非定点医院就医医保可以报销?
1、我市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转到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办理转诊手续并经市居民医保办公室审批合格的;
2、参保人员由于发生危急重症,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时,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72小时内不间断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
3、参保人员由于发生危急重症,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时,来不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72小时内不间断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
4、参保人员在救护车上急诊抢救时的医疗费;
5、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因紧急抢救需使用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的医疗费。
非定点医院就医医保如何报销?
一、非定点医院就医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一)通用材料
1.社会保险就医凭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需由就诊医疗机构盖章)
3.首次病程记录(或入院记录)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
4.出院小结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
5.申请表(需详细写明就诊原因及经过)
(二)个人委托代办需补充提供材料
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2.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委托书
(三)单位委托代办需补充提供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单位经办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非定点医院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1.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向医保各二级经办机构业务前台提出申请。
2.医保各二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业务进行受理,并跟进后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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