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新农合是自愿交还是每个人必须交,为什么?根据国务院(2016)3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的精神,本着政府引导,居民自愿参保的原则来进行。
新农合从2016年进行制度的改革开始,将原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后,统筹层次由原来的县级统筹提升为地市级统筹,有条件的提升为省级统筹,比如四大直辖市基本上就是实行了省级统筹。统筹层次提高后,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到75%左右,而且看病就医变得更加方便,在统筹区看病就医,只要是到任何一家定点医院,都可以享受相同的医疗报销待遇。
按照政策规定,到2016年底,各地基本上出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细则,按照各地的实施细则,确定了缴费标准、政府补助标准、医疗报销等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主要的覆盖群体为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实行交一年享受一年的政策,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医疗报销待遇针对的是参保人员,充分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可以享受医疗报销的权利,没有参保的人员,则在生病住院时,医疗费用需要个人来全额负担。所以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只负责宣传引导,做到应保尽保,但是个人是否参保,应由本人来决定,政府不会强迫个人来参保。但是部分乡村干部在进行宣传发动时,由于没有吃透政策精神,导致部分地方出现强制参保,甚至与家庭成员挂钩的办法,这些做法都是和国发(2016)3号文件不相符的。
作为村民个人来讲,要在充分理解政策精神的基础上,强化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必要性的认识,毕竟农村的朋友,经济条件不宽裕,但是医疗保险是涉及到自身医疗保障的大事情,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时有发生,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不生病,每年交200多元钱,政府每年要补助500多元,这对我们的参保人员来讲,这是一项利民的好政策。好政策你不去享受,那么当你遇到重大疾病的时候,再来寻求政府的支持帮助,时间上可能就比较晚了。即使不生病住院,花几百元买的是一个放心和安心,当做做善事来处理,同时也为自己今后提供了一个“万一”的保障,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就是我们缴纳医疗保险的初衷。
综上所述,是否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没有强制性的要求,都是奔着自愿的原则来缴纳,除了在岗职工用人单位必须强制性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以外,对于农村居民是否缴纳医疗保险,还是由自己来决定的,自己的事情,负不负责还是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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