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股市场“网红”东旭光电及母公司东旭集团步了康得新的“后尘”,运作着“迷之资金”,一边搞收购,一边付不起债务,夺了不少眼球。
而在“爆雷”后,东旭光电公告称:东旭集团控股股东拟向石家庄国资委转让东旭集团51.46%的股权。当年从国资手中接下东旭光电的李兆廷又计划将公司“还给”国资。
东旭集团的“神级操作”
日前,曾经的“白马股”东旭光电债券“爆雷”,让市场颇感意外。
11月18日深夜,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未收到东旭光电发行的中期票据付息兑付资金,暂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涉及债券分别为“16东旭光电MTN001A”以及“16东旭光电MTN001B”。这两只债本期应兑付的金额分别为22亿元和8亿元,合计30亿。
根据数据显示,东旭光电17年至19年定期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一直十分充裕且稳定,直至三季度仍有183亿。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的东旭光电却无法兑付区区30亿的到期债务,实在令人费解。
让我们通过数据,来扒一扒集诸多矛盾于一身的东旭集团,带诸位看清这只“纸老虎”。
1、货币资金充裕,却维持高负债
而在18年12月,发布《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计划发行35亿可交换债券,用途是补充流动资金。可当时的东旭光电拥有超过200亿货币资金,这直接引来了深交所的问询函,要求解释其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保持高负债、支出高额财务费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问询函之后的东旭光电似乎没有收敛,依旧是“有钱还借钱”,短期负债逐年升高,根据终端沪深深度资料F9显示,19年三季报期间,其短期借款高达101.29亿。
2、业绩连年增长,应收账款攀升更迅猛
上市公司的的披露可能美化造假,但总是会露出马脚,细心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财务数据去发现一些异常现象。
根据终端数据显示,东旭光电16到18年实现业绩大幅增长,18年底营收已达到282.12亿元,同比增长高达6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连续三年增长,分别为13.01亿元、17.30亿元、21.64亿元。看似是一家十分有前景的企业。但是这三年以来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远远低于存货,甚至在19年中报中还出现了存货损失冲回。这些存货异常的保值能力十分令人怀疑。
同时,数据显示,东旭光电营收高速增长的背后是应收账款更加高速的增长,18年年报中应收账款已高达143.52亿元,这种信号往往是出问题的预兆。
3、收购资产,却不谋求利益
东旭光电在18年3月以1.4亿元收购中诚国建70%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但是仅过了一年,中诚国建又以平价从东旭光电回购了这笔股权。无利息的“明股实债”变相融资,这属于明显的非正常操作。
而在18年4月,东旭光电以5600万元整体收购了华西南充汽车有限公司,在披露中,该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仅为83.6元,剩下的全是商誉增值,这也是非常不合理的收购行为,有可能涉及利益输送。
“三步走”吃下宝石A,九年融资超350亿元
在李兆廷入主之前,东旭光电股票简称一直是宝石A。2009年6月时,宝石A曾披露,公司的控股股东是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下称“宝石集团”),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宝石集团第一大股东,但宝石集团由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石家庄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09年9月26日,宝石A公告,石家庄市国资委支付对价后,受让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这三家公司所持宝石集团股份。
这之后,李兆廷控制的公司通过三步,控制了宝石集团,李兆廷才成为宝石A的实控人。
第一步,以股权增资。在石家庄市国资委受让三家资产管理公司所持宝石集团股份几天之后,2009 年10月31 日,石家庄市国资委与河北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东旭集团”)签订协议,以宝石集团的净资产为基础,东旭集团将用公司股权或货币对宝石集团进行增资,而东旭集团72.21%的股权由李兆廷控制。
实际执行协议书是7个月后,即2010年6月,只剩下用股权增资——东旭集团以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公司50%股权向宝石集团增资。增资之后,东旭集团占宝石集团47.06%股权,石家庄市国资委占52.94%,李兆廷成为宝石集团的法人代表。
第二步,底价受让股权。2011年8月,石家庄市国资委与东旭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前者将宝石集团22.94%转让给后者,转让价格5.31亿元,该价格为2011年6月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转让底价。转让完毕后,东旭集团持有宝石集团70%,李兆廷成为上市公司宝石A的实际控制人。
第三步,全部收入囊中。2012年12月,石家庄市国资委与北京赫然恒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赫然”)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前者将宝石集团30%的股权转让给后者,并在2013年1月完成产权过户及工商注册变更,而北京赫然是东旭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经历三步,石家庄市国资委将宝石集团股权转让完毕。2014年1月,宝石A更名东旭光电。
在拿下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后,东旭集团就开始了一连串眼花缭乱的资本运作,简而言之就是:融资、投资/并购、再融资、再投资/并购。
据公司公告统计,在东旭集团介入宝石集团的九个完整财年中,东旭光电合计融资355.51亿元。尤其是2015年和2016年,东旭光电的融资净额都在百亿元以上。2018年公司因为偿还到期债务,融资现金流流出39.47亿元,而今年相当于是筹资净流出的第二年,但却已经出现了债务违约。
九年筹资超过350亿元,那么东旭光电在此期间取得了怎样的经营业绩呢?仅获得不足25亿元的经营现金流入。
也就是说,公司从市场获得了350亿的白花花的银子,但却仅创造了25亿元的净流入,仅为融资额度的约7%。
“爆雷”后决定还给国资
李兆廷控制的公司通过三步控制宝石集团之时,正值宝石集团企业改制,据2011年3月宝石集团改制方案提到:通过在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宝石集团国有股权的方式,按照择优选择或价高者得的原则,广泛征集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国有股退出控股地位。
当时,石家庄正在推进和规范国企改革,上述改制方案制定的依据之一便是2010年5月印发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而其中提及的国企改革主要形式之一便是“国有股权转让”。
而针对宝石集团改制的举报一直不断。彼时,石家庄市市长是艾文礼。
2018年,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投案自首。今年4月,艾文礼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法院审理查明,艾文礼利用其担任石家庄市市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项目开发、舆情处置、安排工作等方面谋取利益。
而就在东旭光电的两只债券“爆雷”后,19日,东旭光电公告,李兆廷旗下公司拟将东旭集团51.46%股权,转让给石家庄市国资委,此转让事项尚需上级有权单位审批。
如果东旭光电成功将股份转让给石家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那么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将发生变更,由现在的实控人李兆廷变更为石家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而李兆廷将仅通过东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东旭集团22.75%的股份。
若重回地方政府怀抱,对于正处于困境中的东旭光电来说无疑是获得救命稻草;但留给资本市场的,将是一团巨大的阴影。
来源:综合中国经济周刊、同顺视野、阿尔法工场、驼峰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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