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非常美好的事情,但它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就没有那么甜蜜了。早恋问题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虽然校方、家长都无数次强调不许早恋,但是却屡禁不止。未成年人的思想没有健全,但生理上却几乎发育完毕,因此很容易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近日,一对广西的未成年情侣就越过了底线,但是男方却被判了强奸罪。
据了解,在今年年初,广西玉林北流城区的小李通过微信认识了小婷。两人在网络上认识之后,常常彻夜长谈。因聊得很投机,两人渐渐互生爱慕之情,在初次见面之后感情更是迅速升温。在小李的软磨硬泡之下,两人很快便偷食了禁果。一天,小婷到男友小李家过夜,当晚小婷的父母不见自家女儿回家,非常地担心,并托亲朋好友四处寻找。
在第二天上午,小婷的父母在了解到小婷与小李住在了一起后,感到非常的气愤,马不停蹄地赶到小李家并将女儿带回。在父母的责问下,小婷交代了自己和小李曾多次发生了性关系。随即,小婷的父母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审理,法院认为发生关系时虽然是小婷自愿的,但是小婷属于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比小婷大两三岁的小李对此也知情。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不论对方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目前,小李已被司法机关控制,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这件事也给广大家长们敲响了警钟,在平时一定要注意管教约束自己的孩子,给他们灌输正确的生理和法律知识。大家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请在评论区留言吧,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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