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治理水平关乎民生、发展、宜居,更体现政府的行政能力。近年来,在河源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河源市城管执法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突出党建引领,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以勇于担当的政治态度、坚定自觉的实际行动、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用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强化市政建设、环境卫生管理等职能工作,较好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站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前,河源市城管执法部门将以建设人民幸福“心城”的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管理要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美丽”要求,以全面实施城市管理法制化、智能化、精细化为主线,坚持追求卓越发展取向,坚持攻坚克难补短板、全力以赴惠民生、用心用智提品质,不断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中一流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河源城市面貌和城区管理地位的双重提升,为推动河源全面全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贡献力量。
接下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河源城管人必将用工作实际行动与良好效能,以智慧城市、智慧城管为科技手段,强化协调与监督,构建“高站位、全综合” 大城管格局。 同时充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树立队伍新形象,认真查摆工作短板,从抓细节入手,着力全面整改,推进工作落实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推动“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提效破局,努力用最佳工作业绩为祖国70周年华诞献礼!
机构改革
/对标上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根据《河源市机构改革方案》(河委办发〔2019〕1号),在原河源市城管局基础上整合原市城监大队、市规监大队相关部门组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河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职能及机构人员移交工作方案》(河府办函〔2019〕53号)文件要求,河源市城管执法局将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监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职能及机构人员移交源城区人民政府,实行属地管理、重心下移。
▲河源市城管综合执法有关职能及机构人员移交源城区交接仪式
机构改革后,河源市城管执法局在环境卫生方面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在市容环境监察方面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 将园林绿化管理职责划转市林业局; 供水、节水、排水管理职责划转市水务局; 违法违章建筑监察、综合执法职责纳入市城管执法局; 将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环卫运输车队、公共卫生间管理中心的有关职能及机构和人员移交源城区人民政府。
对此,河源市城管执法局主动求变、积极应对,“化被动为主动,做以前想到但没做的事情”。目前在城市提质过程中,河源市城管执法局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过程中给城市带来骄人的变化。
▲客家植物园
一方面,精细化管理城市。实施绿化提升工程,成功创建了国家园林城市;实施环境净化工程,获得了“中国最干净城市”全国排名第9;实施市政整饬工程,实现了“提质、安全、畅通”的目标;实施景观亮化工程,实现了“靓丽槎城”的目标;实施市容美化工程,实现了家园城市“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实施市容规划工程,实现了“公园城市”规划目标;实施惠民生工程,实现了“安全、惠民”的目标。
▲茶山公园桔子公厕
另一方面,通过“厕所革命”改善城市环境。2012年以来,创新公厕管理的探索,进一步推进了“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通过以“巩卫”“创文”及“创园”为契机,围绕“眼看干净、鼻闻不臭、舒心如厕”要求,创新公厕管理,狠抓精细化保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河源公厕团队及个人共获得18项国家、省、市荣誉称号,全力打造了一支“雷锋式保洁员团队”。
进入新时代,河源市城管执法局将做好如下工作部署,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喝彩:
一是始终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党建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把城管系统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城管执法工作相融合,建设一支作风硬朗、廉洁高效、善作善成的城管党员队伍。
二是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在创新发展和提效破局上下功夫。着力破除城管领域与新时代要求、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思维定势,在系统开展全领域、全方位的‘对标找差’活动,推动全市城管上下思想再解放、标杆再提升,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开拓创新、提效破局、走在前列的动力和干劲。
三是始终坚持提振精气神,抓好队伍建设。狠抓全市城管系统作风建设,把提振精气神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坚定不移把全局上下的作风建设抓到底,切实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同时全面加强干部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以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
四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做到务实、惠民、便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目标,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树立便民、利民、惠民理念,坚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大道路、人行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保养力度,补齐城市配套功能短板(如停车难),大力改善人居环境,从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度。
五是始终坚持对标市委、市政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的发展战略,抢抓全域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新机遇,本着“实干强局”的务实进取精神,坚持系统思维,找出找准实施工作的落脚点和抓手,大力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内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打、立、放、管”的工作思路)和违法建设治理专项治理(“拆、控、建、宣”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市城管执法部门对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等作用,擦亮“两个河源”城市名片,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全域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我们的宝贵机遇、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我们要集全局之力,按照市委全会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融入大湾区建设工作。 ”河源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陈新华如是说。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领导,河源城管集全局之力,把推动全域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变成全局上下的重大职责和光荣使命。
智慧城管
/打造河源特色的幸福“心城”/
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调研时说: “城市管理搞得好,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发展。 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 事实上,智慧城管建设是推动河源成为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的有机组成部分的重要平台,是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必然需要,更是打造人民幸福“心城”的有力抓手。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省《关于推进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粤建执〔2017〕137号)关于“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围绕河源“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河源市城管执法局目前正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建设,进一步提高河源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2017年,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考核要求以及137号文提出“未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市、县(市、区),必须加快推动平台建设,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平台基本建设工作”的工作要求,原河源城管局启动了河源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设置了市容环卫监控系统、垃圾中转站监控系统、内涝点监控系统、园林绿化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系统、城市照明和亮化系统等5个以视频监控为主的功能模块。 根据省住建厅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模式的3种层次分类,原市城管局智慧城管(一期)项目属于第一种层次(基础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一部分。
受当时投资、技术、产业成熟度的限制,一期项目未有效结合当前先进的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方面的深度应用。 结合目前河源机构改革涉及人员、职能调整的工作实际,现有智慧城管(一期)项目的内容和方向已不能满足河源的城市管理的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
“城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从细节入手,做到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充分展现河源良好的城市形象”河源市委书记丁红都调研城管工作时如是说。 河源市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启动智慧城管二期项目”的工作部署。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河源市城管执法局派人跟随省住建厅到上海进行了培训,还多次组织人员到珠海市、东莞市、惠州市等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管建设先进城市参观学习,邀请智慧城市的相关专家、学者给河源推进智慧城管项目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并编制了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在此基础上,结合河源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形成了河源推进智慧城管项目的工作思路: 坚持高起点规划、分步骤实施,立足于河源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的创新,在智慧城管一期基础上,升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主动对接融入大湾区城市群智慧城市的统一标准、数据端口和公共应用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各方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实现整体联动,对城市的管理和运行进行全面感知,对运行数据进行深度融合,对城市管理进行智能高效地决策,形成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城市管理统筹化、智能化新格局。
一方面,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智慧城管的成功必须具备科学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适用的智慧技术。其中,创新机制、改革体制具有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目前,河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上、中游环节已成立了相应的市级议事机构,规划方面成立了河源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设方面成立了河源市市直城建系统调度领导小组,唯独下游的管理环节没有成立相应的议事机构。为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建议市政府全力推进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大城管”管理格局,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市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河源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城市管理及相关部门的工作。
▲整治乱张贴
另一方面,制定推进计划,强化工作督查。建议市政府将智慧城管建设作为河源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严格遵循智慧城管总体建设框架,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制定河源市智慧城管建设顶层设计,制订工作推进计划、分解任务目标,优化并论证建设方案,确保系统建设有序推进。适时召开智慧城管建设工作推进会或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问题,加快项目推进。
▲整治乱摆放
值得一提的是,智慧城管的工作还需加强经费保障,从而加大工作投入。 为此,河源市城管执法局希望配合市政府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智慧城管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按照统筹协调、集约化建设,加快河源智慧城管建设步伐,推进“生态河源”“现代河源”建设,以现代化手段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城市形象,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大城管”管理格局,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人民幸福“心城”。
垃圾分类
/配套建设统筹管理无害减量处理/
今年4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建城〔2019〕14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建城函〔2019〕1019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各地级以上市应于2019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地级城市到2020年底要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2年要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5年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当前,河源市区除对建筑垃圾、大件生活垃圾专门实行分类收运处理外,其余生活垃圾目前还没有开展分类投放处置工作。 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如纸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金属、厨余垃圾、废弃瓜果、日用化学品等,都一并混装入塑料袋内投放到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工人收运到垃圾中转站转运处理,与中央、省对垃圾分类的要求差距较大。 据统计,目前市区生活垃圾日收集清运量约900吨左右。 处理模式主要是由环卫工人统一将生活垃圾收集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运输车队全部清运至压缩站压缩后转运至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河源市区目前实施的是垃圾大分类、粗分类方式:
——市区生活垃圾主要运至市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该填埋场自2009年12月15日投入试运营,一期剩余容量预计仅可使用一年半时间。
——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将可利用的颗粒状建筑渣土进行资源化。 目前市区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主要由自主投资、自负盈亏的再生资源处理企业运营,日处理1000立方米规模。 在建筑垃圾收集方面,市区大部分可利用建筑垃圾已被资源化利用,据该公司统计,每天回收利用约500吨。
——将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大件园林树枝垃圾与生活垃圾进行了分类,将大件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收运处理实行社会化作业,招标委托专门公司进行收运处理。 对收运的木制品类大件垃圾破碎后制成木制品行业原料。 园林树枝则由市园林中心粉碎后制作绿化肥料使用,据统计每天回收利用约10吨。 将居民旧衣物分类处理,目前市区的物业小区设置了旧衣物回收箱,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为此,河源市城管执法局半年来围绕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目标,一直在摸索、探讨垃圾分类的办法和措施。 5月下旬,该局组织人员到深圳市等粤港澳大湾区已开展垃圾分类城市学习先进经验。 同时,开展《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已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达成合作意向,正处于编制实施方案的调研摸底阶段; 开展《河源市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初稿已编制完成; 完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下一步,河源市城管执法局将继续抓紧完成河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此外,按照关于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的工作要求,做好科学规划和加快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配置,同时督促各县(区)选取成熟的小区或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且同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营造浓郁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全市推进生活垃圾科学分类夯实基础。
编辑:成昱勋
编审:张晓琴
出品:广东建设报全媒体内容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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