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是我唯一重要的事,莱斯特小姐。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如何将爱说出口,如夏夜月色般曼妙婉转,作家总能有办法。 而上文所引这段关于爱的表白,在网络时代各个平台数见不鲜。 它源自塞林格早期的短篇小说《破碎故事之心》。 这个小说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篇爱情小说的写法,它讲的是一个一见钟情却无疾而终的故事,或者说是塞林格构思一个男孩与女孩遇见的美好故事,但这个故事在构思中不幸流产。 初看这篇小说,很迷人,很心动,关于爱情来临时,种种缠绵心思似已说尽。 但有几处让我始终难以理解、耿耿于怀的地方。
一 、"the boy meet the girl"是"男孩总该主动出击"的意思吗? 小说以正常的爱情小说套路入手,先简单介绍男女主各自的情况,以及一见钟情的场景。 紧接着,意外事件发生,作家的叙事声音跑出来,他说,"最大的麻烦是他不知道如何让男主Horgenschlag和女主Shirley合理地在一起。 " 为此,作家为我们推演了各种小剧场: 过分直白或过分世故的开场白,作家第一个摇头不予赞成。 紧接着,作者给出了最真实的开场白,干涩、局促还带几分尴尬,最为致命的是,男主Horgenschlag一没长相,二没个性,更别提身上连件体面衣服都没有,在这样的场景下,如何能吸引到美如画的女主Shirley呢? 所以,作家感叹了一句,"to write a really good boy-meets-girl story it's wise to have the boy meet the girl."(像我之前说过的,要写一个绝妙的"当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最好是让男孩主动出击。 ) 这些都不够刺激。 假如男主晕倒时抓住女主脚踝,由此刮破她的丝袜,二人是否能够由此成功搭讪呢? 作家予以否定,不合逻辑,一个西雅图男孩是不会在第三大公路的公交上去抓住一个女人的脚踝来传达心意。 另一个不顾一切的搭讪场景是,男主抢夺女主的包,由此进入监狱,在法庭上终于听到了心动女生的住址。 女主依旧动人,即便在法庭,也无意识地下唇轻咬,只可惜男主未能看见。 在与男主简单的一次通信后,女主便不再回信,因为他的信无趣单调,似乎没完没了,即便作为义务,一封已足够。 随着故事的发展,最后温柔动人的爱情故事男主不幸中弹而亡,对,你没看错,作家把自己的男主写死了。 既是甜甜的爱情小说,怎么能够没有浪漫的表白? 在男主死后,作家出手,分别以男女主的身份为对方写不可能寄出去的信。 我们看到的名句,便出自于以男主身份写出的信件里,这是一封任一个女人看了都难以拒绝的表白信,那么,为何作家不在男主进监狱的第一时间,便将这封告白信件抖落出来呢? 这还得源自男主的性格。 开篇介绍男女主各自情况的时候,对男主只有简短几个词语概括,"周薪三十美元""印刷小工",对于女主则是长长的一段介绍,甚至包括她的母亲。 男主的性格则是在作家种种预设里,慢慢立体丰富。 他平庸、随处而安且不思进取。 这样的他,如何能写出那般浪漫温柔的文字呢? 所以,小说结尾处,作家再次感叹,"And that's why I never wrote a boy-meets-girl story for Collier's. In a boy-meets-girl story the boy should always meet the girl."网上流传的版本翻译是" 这就是为什么我从没给科利尔周刊写一个"当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 在一个"当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里,总是该男孩主动出击的。" 我反复看了许多遍故事,始终认为"the boy meet the girl"译为"男孩总该主动出击"是不恰当的。 根据柯林斯字典,meet作为及物动词,可翻译为"遇见""结识"" 对抗""应付"等含义,故事中男女主已然相见,碰见类的含义显然不对,据我的理解, 这里应该译为"男孩始终要与女孩相称",假如太过平庸的你,想要拥有不凡的另一半,这一点不仅在现实中不可能出现,即便在塞林格先生的小说里也无法如愿,除非你有过人的文笔,能写出动人的告白语句。
二、关于题目: 故事为何是破碎的?它的心是什么? 这篇关于男主Horgenschlag和女主Shirley的爱情小说, 之所以是破碎的,一是它的形式,它并没有正常意义上的起承转合,他们有相遇,即为开始,最后无疾而终,Horgenschlag在公交车上遇到了一见钟情的她,但最终什么也没做,平静下车,卷入平庸生活的人流。 此为结果。 中间过程则是因为各个预设小剧场,作家费心设计,自己却又一次次推翻,形式上支离破碎; 二是它的结果,这不算一个happy ending,两人相遇一场,心动已成,却是一个破碎的梦,往后再也不被男女主各自忆起。 最破碎的故事不是相爱一场再分离,比这更难过更碎裂的是,有些故事还未开始便已经结束。 故事里的男主,一如生活中庸凡的你我,我们碰到自己喜欢的,装作不喜欢。 不会表白、不会冲动得克制不住自己,毕竟我们是"连受欢迎都谈不上。 甚至没有人讨厌的"那一类。 即便真表白,最后也会被自己弄得一团糟。 往后生活的机械与重复,让我们近于麻木,疲乏应对。 我们随波逐流、安安静静地度过自己的一生,甚至在临终片刻,都想不起自己曾对一个那样如画般美好的人心动过。 而它的心,便是那一句,"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饱含对爱这个字眼的珍重。 这是一个关于及时收手的爱情故事,文学作品里类似这种的也有许多,比如张爱玲的《封锁》里,吕宗桢下车后,最终并没有打电话给吴翠远,他们的爱情只存在于封锁的电车上。 比如顾城的诗《避免》: "你不愿意种花 你说: "我不愿看见它 一点点凋落" 是的 为了避免结束 您避免了一切开始" 现实生活中,记得有过类似的事件,但因记忆久远,有些模糊。 早年间,微博才兴起不久,一个男孩在北京一趟地铁上遇到了一个手拿某本书的女孩,一见钟情。 他认定能够阅读该书的女子定是不凡之人,但由于自己一时胆怯,没能与女生说上一句话。 事后非常后悔,便召唤所有人脉,发动了一个微博寻找女生的故事,大家也积极帮忙转发。 最后奇迹诞生,他还真的在茫茫人海里找到了那个女生,但大家期待的梦幻爱情并未出现,当事人只发了一条微博予以回应,大意是"谢谢关注,自己已有男友,当天也在地铁上。 "最后男生作罢,但在网上这次活动里,邂逅了另一位女生。 爱情故事完整自有圆满的美好,但破碎的爱情里,也一样地心有悸动、令人魂牵梦萦,也许这只是单方向的,最终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收手。 拥有固然妙不可言,但恰当放手,也自有一份怜惜的美好。
三、塞林格为何写这篇小说? 至于塞林格为何写作这样一个短篇小说,且特地提及克利尔杂志呢? 因他早期作品多在小杂志上发表,《纽约客》上发表文章,对他而言是梦想。 塞林格传记的作者,便认为《破》这篇小说本意是就为了讽刺克利尔这类杂志的商业化。 毕竟克利尔杂志当年广告丛生,短篇只是点缀,塞林格总为自己的作品被挤在角落很气愤,遂构思了这样一个非商业化杂志气息的言情故事。 多年来,因为它的破碎、创新,引得无数人着迷。 最后,以英文版作结,呼应开头。 "Loving you is the important thing, Miss Lester. There are some people who think love is sex and marriage and six o'clock-kisses and children, and perhaps it is, Miss Lester. But do you know what I think? I think love is a touch and yet not a touch." 愿我们勇敢爱,真诚爱,邂逅爱,感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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