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生态环境部官网首页位置公示《上海振华集团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群众反映强烈》,文章称,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长兴基地共被上海市、崇明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14次,群众对该基地大气污染反映强烈,据不完全统计,两年中周边群众对该基地环境问题投诉83次。
生态环境部官网首页公示振华重工环境违法问题
生态环境部表示,振华集团“漠视群众利益,厂群矛盾突出”、“法律意识淡薄,态度傲慢”。督察发现,早在2002年原上海市环保局批复的环评中,就对长兴基地拼装场地初期雨水收集和喷漆工艺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振华重工一直没有落实到位,17年后还在回函中认为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是不切实际、不能完成的任务。
南都记者注意到,振华重工为国有控股A、B股上市公司,控股方为世界500强之一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choice数据显示,振华重工2014-2018年间,营业收入处于“震荡”状态,区间为215-255亿,扣非净利润方面则徘徊在0附近,2014-2015年为负值,2016-2018年为正值。
值得注意的是,因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违反挥发性有机废气防治管理制度等,振华重工及旗下公司近年曾多次遭罚。
被指漠视群众利益 态度傲慢
8月11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上海振华集团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群众反映强烈》称,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集团”)长兴基地因环境污染问题被群众举报。2019年7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上海伊始,又频繁收到关于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督察组立即组织现场调查,发现振华集团作为中央企业,环保意识十分淡薄,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社会责任长期落实不到位;当地以罚代管,企业肆意排污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生态环境部表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振华集团长兴基地共被上海市、崇明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14次,责令改正1次,其中因露天喷漆被罚6次,因危险废物管理问题被罚4次,因偷排废气被罚2次,因未批先建被罚1次,通过雨水排口偷排污水被罚1次,因无组织排放责令改正1次。这些环境违法行为既有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手续问题,又有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无组织排放等管理问题,还有擅自偷排废气、超标排污,甚至同类违法行为屡次发生等问题。
生态环境部称,督察组调阅近年来群众信访投诉资料发现,2017年以来,振华集团长兴基地与周边群众矛盾不断加剧。据不完全统计,两年来,周边群众对该基地环境问题投诉83次,涉及项目审批和水、气、危险废物、噪声、光等方面环境污染问题,这些投诉问题都是生态环境部门已查处并反复要求企业整改的环境违法行为。但是振华集团社会责任缺失,不仅不从自身找原因,不积极整改环境问题,反而振振有词,甚至指责一些投诉是恶意举报和无理指控。
生态环境部表示,因群众反映强烈,厂群矛盾不断加剧。2019年5月,崇明区信访部门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送了《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环境污染信访问题的情况专报》,崇明区委主要领导通过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办将《情况专报》转交振华集团主要负责人。
生态环境部称,针对《情况专报》,振华集团向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办出具公文回函。在回函中,振华集团对崇明区信访部门没有事先告知,就出具内部《情况专报》大为不满,认为区生态环境部门为应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企业检查频次过多,查到环境违法问题就处罚,是搞“一刀切”,将生态环境部门的合法履职行为,指责为事先没有和企业沟通的“擅自”处罚,是“官僚主义作风和本位主义问题”。
此前多次遭罚
公开资料显示,振华重工是重型装备制造行业的知名企业,为国有控股A、B股上市公司,控股方为世界500强之一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振华重工前身是成立于1885年的公茂船厂,2009年正式更名为振华重工,总部设在上海,并在上海本地及南通等地设有10个生产基地,是世界上最大的港口机械重型装备制造商。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振华重工长兴基地是振华集团最大的生产基地,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西南侧,占地约5000亩,主要从事各类港口机械和钢结构生产。
天眼查资料显示,振华重工2000年12月上市,员工人员8796人,最终控制人为国资委,持股比例38.25%,2018年净资产合计为176.13亿。
据Choice数据显示,振华重工2014-2018年间,营业收入处于“震荡”状态,分别为250.69亿、232.72亿、243.48亿、218.59亿、218.12亿,扣非净利润方面则徘徊在0附近,2014-2015年为负值,2016-2018年振华重工扣非净利润为正值,分别为-0.8亿、-2.14亿、1.57亿、2.78亿、1.21亿。
值得注意的是,振华重工及旗下公司此前已多次遭罚。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2014年11月,因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振华重工遭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2015年6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振华重工遭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消防支队行政处罚。
据江阴市政府官网显示,2018年5月,振华重工江阴分公司因违反挥发性有机废气防治管理制度,遭到环保行政处罚10万元。
振华重工回应称“彻底整改”
南都记者注意到,8月12日,振华重工官网发布《声明》,其中表示,8月11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公布对振华重工环境违法问题的通报批评,振华重工对于通报中提出的问题,将下决心、花大力气予以彻底整改。
《声明》表示,振华重工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组,董事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总裁、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生产、环保的副总裁任副组长。切实将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公司全员认真深刻反思,务必加快整改进度,务必确保整改效果。
《声明》称,本次通报给振华重工上下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振华重工将以此为戒,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严格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紧紧筑牢环境保护的高压红线,真正实现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居民的和谐共存。
《声明》还称,振华重工将以各种方式将整改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真诚欢迎和感谢社会各方对振华重工环保工作的依法监督。
采写:实习生 高沛通 南都记者 彭彬 校对:夏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