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军事史中,被称作炮的兵器有三种:第一种为以机发石的礮,也做“砲”,被称为“炮之祖”。在追溯炮的历史时常由此算起。
《稗编》、《汉书·甘延寿》:投石绝等伦。张晏曰:《范蠡兵法》,蜚石重十二斤,为机法行三百步,延寿有力,能以手投之。今边城有礮,盖出于范蠡蜚石之制,因事增广,遂为今法,盖其始也。《事物原始》:诸葛亮围郝昭于陈仓,亮起冲车,昭以绳连石磨四角,击其冲车,即礮石之制也。《唐书》:李密令田茂广造云旝三百具,以矶石为攻城械,号将军礮。
可见礮的历史悠久,可上溯到春秋时期。三国时期郝昭以此攻诸葛亮,是其应用的著名战例。唐朝时又进一步的改进,称为“将军礮”。
这种礮的形制按宋礮制,大致为利用杠杆原理,以人力拉动礮梢一端,礮梢的另一端用甩兜装放巨石或球、鹞、枪等火器,抛射向敌方。
到元朝该礮被改进为“重力下坠式重礮”,以机械力抛射巨石。通过抛射巨石增强威力,这使得它的应用达到了鼎盛。“军中攻守利器莫如襄阳礮,此即孙子之机石也。汉曹公亦尝用之,元初最盛,曾以之攻襄阳城,故名。”襄阳礮就是这种巨型礮的代表。
明初火铳的军事应用逐渐增多,但这种以机发石的礮还是延续了一段时间。“今城门下常有三四圆石如斗大者,即礮石也,大约礮稍如人臂,礮窝如人手指,妙在虿尾活索能开张如意耳。以之攻守最妙,守江用之亦得,可以代火器之穷。”可知该礮被作为火器的佐助兵器使用,反映出明初火器的应用与技术还很有限,需重型石礮来增强攻守之势。
第二种是爆炸、燃烧性火器,也常被称为炮,如万人敌、石炮、西瓜炮等。它们材质不一、形状不一,可以火绳点火、触发、绊发等多种形式引爆,是具有较大威力的杀伤性火器。
第三种是由火铳演变而来的金属管状火器,只是其形体较手持管状火器更大,更重,施放方式是“大者发用车,次及小者用架、用桩、用托”,威力也更强,被装备于战船、关隘、城防要塞等重要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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