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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印尼财政部拟于4月对本地在线零售商征税。近日,财政部长Sri Mulyani Indrawati决定撤销法规,理由是需要一个缓冲期来与行业利益相关者讨论税收问题。
尽管电子商务无处不在,但大多数国家的法规都没有跟上零售业转变的步伐。在欧洲和美国,电子商务已经成熟,B2B和B2C平台都已经开始纳税,但东南亚等较落后的国家仍未制定对电子商务网站征税的法规,人们常以电商行业仍是新兴行业为由反对征税。
在所有没有电子商务税收法规的东南亚国家中,印度尼西亚差点就成功对国内数字业务进行征税。印尼财政部此前发布了一项名为PMK-210的税收计划,列举了印尼在线零售商的税收义务,特别是那些利润超过48亿印尼盾(39.9万美元)的企业都需要征收10%的增值税。
这些规定本该从4月1日起生效,但财政部长Sri Mulyani Indrawati决定撤销法规,理由是需要一个缓冲期来与行业利益相关者讨论税收问题。在线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利益相关者担心PK-201法规如果实施,将会阻碍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在印尼18个城市的1765家电子商务卖家中有超过3/4的微型企业,征税会加大他们的压力,甚至破坏他们的运营,带来毁灭性的经济后果。鉴于此,印尼电子商务协会主席Ignatius Untung表示:“我们担心法规将成为巨大的障碍,损害公众开办企业的动力。”
从根本上说,对电子商务公司征税是增加政府税收收入的一种方式,印尼税务分析中心认为,10%的增值税每年将为印尼带来20万亿印尼盾(14.0105亿美元)的额外收入。但有人担心,目前印尼电子商务领域的结构还不够合理,税收法规执行不力将导致不法销售猖獗。
如今,印尼人在JD.id或Bukalapak等门户网站上进行了约50亿美元的正式交易购买,同时还有价值超过30亿美元的非正式商业交易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事实上,在电子商务平台变得流行之前,印尼人在非正式渠道上销售新旧商品。当地科技博客作者Aulia Masna表示,印尼的非正式在线商务始于21世纪初的讨论区Kaskus。很快,Facebook、Twitter、Line和Whatsapp等社交渠道也成为印尼人进行在线商务的平台。
Bukalapak的联合创始人兼首席财务官Muhamad Fajrin Rasyid在2017年曾表示:“如果税收法规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限制,使得商家在Bukalapak的销售因税收问题变得复杂,那么将会有大量商家转往Instagram和Facebook,而在这些平台进行销售是不受法规约束并不用纳税的,因为他们是通过‘后门’进行交易的。”
据优时派了解,一位税务官员在8月表示,印尼正在起草新的规定,拟对外国公司提供的在线商品和服务征税。但是,尚不清楚与立法者和公众分享新框架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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